本屆有修法討論 215 部、另收錄法規全文 899 部。每部附條文全文與 AI 解釋,打字篩選。
青年基本法規範青年權益事項,保障青年在經濟、教育、就業、居住、健康、公共參與等方面的權益,促進青年發展,落實青年參與社會權益,健全青年發展環境。
國民體育法規範體育政策、體育團體、學校體育等事項,目的在促進全民體育發展、健全體育組織、提高競技體育水準及培養國民健康體能。
運動產業發展條例規範運動產業相關事項,目的在健全運動產業發展環境、提升產業競爭力,促進運動產業發展,以帶動經濟成長與社會發展。
大學法規範大學的組織、學位授予、學生權益、教職員工聘任等事項,目的是確保大學自治、學術自由,促進高等教育品質,以培養具有專業知識和社會責任感的人才。
學生輔導法規範學生輔導相關事項,目的在建立學生輔導體系,提供學生適當輔導,協助學生解決問題,以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
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規範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及撫卹相關事項,確保教職員退休後生活保障,給予適當經濟支持。
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規範政府對偏遠地區學校的教育資源挹注、獎勵措施及教師權益保障等事項,目的是促進偏遠地區教育機會均等,改善教育品質,提升學生學習成效。
運動彩券發行條例規範運動彩券的發行、銷售及管理,目的在於建立運動彩券市場秩序,防範非法賭博,健全體育發展環境,同時促進公益及國家財政收入。
高級中等教育法規範高中、高職及五專等高級中等教育之設立、組織、課程、招生、教學、考核、畢業等事項,目的是促進學生適性發展、提升教育品質及確保教育機會均等。
教師法規範教師權益保障、教師資格、教師專業發展等事項,目的在於建立尊師重道的社會風氣,保障教師正當權益,促進教師專業成長,以提升教育品質。
運動部組織法規範運動部之組織、職權及運作事項,旨在確立運動部之地位與功能,以有效推動體育運動發展,健全體育運動政策之執行與推動。
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規範體育署的組織、職權和任務,目的在於明確體育行政機關的權責,以推動體育政策、促進全民體育發展及提升運動競技水平。
專科學校法規範專科學校的設立、組織、學術事項、財務及相關權益事項,目的是促進專科學校的發展,以培養具有專業技能及素養的技術人才。
教育部組織法規範教育部之組織、職責與任務,旨在建立教育行政部門之架構與功能,以有效推動教育政策與事務,促進國家教育發展。
教育基本法規範了教育的基本理念、原則和制度,旨在確立教育的基本方針,保障人民受教育權,促進教育發展,以培養健全人格的現代公民,健全民主法治國家。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規範幼兒園設立、經營、管理及幼兒教育和照顧服務事項,旨在保障幼兒受教育權、健全幼兒人格發展,並增進其身心健康,以建立完善的幼兒教育及照顧制度。
教師待遇條例規範教師的待遇、福利及權益事項,目的在於保障教師合理的待遇及工作條件,以提升教師的專業素養及教學品質,進而促進教育的發展。
私立學校法規範私立學校之設立、變更、停辦與解散等事項,目的在健全私立學校管理制度,保障私立學校學生權益,促進私立學校發展,以增進教育功能與國民教育之實施。
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規範國家運動科學中心的設立、組織、任務及業務等相關事項,目的在於整合運動科學資源,提升運動科學研究能量,促進我國運動產業發展及競技運動績效。
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規範國家運動訓練中心之設立、組織、業務及相關事項,目的在於有效統合運動訓練資源,以提升運動競技水準及推動全民運動發展。
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規範了中華民國的紀念日和節日的制定、變更、廢止和相關慶祝活動的實施,以強化國家意識、弘揚民族精神和促進社會祥和。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規範文化創意產業相關事項,目的在於振興文化創意產業,促進產業發展與升級,強化國際競爭力,帶動經濟成長與社會繁榮。
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規範了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的設立、組織、任務及業務範圍,旨在推動運動產業發展、健全產業環境及提升國際競爭力,以促進國家體育運動發展。
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規範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及資遣相關事項,確保教職員退休及離職後的權益。
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規範全民運動署的組織、職責與權限,目的在於推動全民運動、提升運動風氣,促進全民健康與社會參與,確保運動發展政策的推動與執行。
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規範了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的設立、任務、組織、運作及經費等事項,目的是推動國家語言研究、保存及推廣,促進語言文化發展。
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規範教育經費之編列、分配及管理,以確保教育經費之合理運用,促進教育資源之有效分配,達成教育發展之目標。
國民教育法規範國民教育的實施、學校的設立與管理,目的是落實國民教育,培養健全國民,增進人民福利,確保國家發展與社會進步。
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規範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之不動產之移轉、變更及其他相關事項,以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確保宗教團體財產權益。
技術及職業教育法規範技術及職業教育之目的、基本原則、權責劃分及教育機構設立等事項,旨在培養具有專業技能之技術人才,促進產業發展,提升國家競爭力。
家庭教育法規範家長或監護人對未成年子女或被監護人實施家庭教育之權利、義務及相關事項,旨在促進家庭教育品質,保障未成年子女或被監護人之最佳利益,健全其身心發展。
性別平等教育法規範學校應提供性別平等之教育環境,促進學生了解性別平等之理念,消除性別歧視,培養尊重多元性別差異之能力與態度,以落實性別平等教育。
學校供餐法規範學校供餐的相關事項,包含餐食內容、營養標準、供應方式等,目的是為了確保學生獲得均衡營養的餐食,促進學生健康發展。
運動發展部組織法規範運動發展部的組織、職權和任務,目的在於明確運動發展部的權責,以推動體育運動的發展與健全運動產業。
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規範政府對文化藝術的獎勵、補助及促進措施,目的在於獎勵、補助及促進文化藝術的創作、發展與推廣,以提升國家文化藝術水準,豐富人民精神生活。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規範教育人員任用相關事項,目的在於建立教育人員任用制度,確保教育人員素質,以提升教育品質,促進教育發展。
學校飲食法規範學校供應之餐食及飲料應符合營養及衛生標準,目的在維護學生健康,促進學生身心發展,並建立學校食品安全管理機制,確保學生食用安全。
國家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法規範國家紀念日及節日的制定、變更、廢止等相關事項,目的是統一全國紀念日及節日的慶祝活動,以弘揚國家歷史文化、凝聚社會共識。
國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規範國定紀念日及節日的制定、變更、廢止等相關事項,目的是統一全國紀念日及節日的實施,促進社會凝聚力和國家認同感。
本辦法規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因故無法繼續任教時,學校得依一定程序與基準予以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以確保教師人事管理之公平合理及學生受教育權益。
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規範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依法停辦或廢止時之退場程序、退場基準、學生安置及權益保障等事項,旨在確保學生權益及推動教育資源優化。
特殊教育法規範特殊教育之推動、實施及相關事項,旨在保障身心障礙或特殊需求兒童、青少年的受教育權,促進其身心發展,並使社會大眾對特殊教育有正確之瞭解與尊重。
宗教基本法規範宗教團體設立、財產管理、稅捐優惠、宗教自由保障等事項,旨在建立健全宗教團體法律地位,保障宗教信仰自由,促進宗教團體與國家間良性互動。
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組織法規範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的組織、職權和任務,目的在於明確體育行政機關的權責,以推動體育政策和運動發展事務。
終身學習法規範國家終身學習政策的推動、執行與相關措施,目的在促進全民終身學習,落實學習權益,提昇國民素質與競爭力,建構終身學習社會。
學校營養午餐法規範學校提供營養午餐的標準、內容和實施方式,目的是為了確保學生獲得均衡營養的餐食,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和學習成效。
電子競技運動發展基本法規範電子競技產業的發展、運動員權益保障、競技環境管理等相關事項,旨在促進電子競技運動的健全發展、提升產業競爭力及保障運動員權益。
全民國防教育執行成效暨精進作法這部法律規範國防教育實施情形、檢討評估及精進作為,目的在強化全民國防意識,確保國防教育有效推動,以提升國家安全與全民國防整體能量。
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法規範了中華民國的紀念日和節日的訂定、放假等相關事項,目的是統一全國紀念日和節日的實施辦法,以弘揚國家歷史文化、促進社會團結和國民身心健康。
國防醫學院軍事教育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規範國防醫學院軍事教育基金之設立、運用、監督及相關事項,以確保基金有效運用,促進國防醫學教育發展。
國民教育及特殊教育輔導團與中心組織運作辦法規範教育輔導團與中心的組織、運作及相關事項,以提升教育品質,促進學生學習成效,並提供特殊教育學生適當的輔導與支持。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午餐及飲食教育條例規範學校午餐供應、餐食內容、食品安全及飲食教育等事項,目的是促進學生健康、養成正確飲食習慣及建立食品安全意識。
國家語言發展法規範國家對於國語、臺灣閩南語、臺灣客語、臺灣原住民語等語言的保護、推廣及發展,目的在維護語言多樣性,促進社會語言平等,豐富臺灣的語言文化資產。
學校午餐及飲食教育條例規範學校午餐的供應、飲食教育及相關事項,目的是促進學生健康、建立正確飲食觀念及習慣,並推動學校午餐制度的改善與發展。
文化基本法規範文化權益、文化資產之保存、文化創作自由等事項,旨在保障人民文化權益,促進文化發展,豐富國民精神生活,增進全民文化素養,保存文化資產,永續文化發展。
體育暨運動發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規範全民運動署的組織、職責與任務,目的在於推動全民運動的發展與推廣,促進全民參與體育活動,增進國民健康與福祉。
運動發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規範全民運動署的組織、職責與權限,目的在於推動全民體育運動的發展、健全體育組織、提升國民健康與生活品質。
圖書館法規範圖書館的設立、組織、業務及輔助事項,目的在於充實國民文化生活知能,促進社會教育,增進全民之文化素養。
中華民國國定紀念日與節日實施法規範國定紀念日與節日的制定、變更、廢止及相關慶祝活動等事項,目的是統一全國紀念日與節日的實施,以弘揚國家歷史文化、凝聚社會共識。
學校午餐及飲食教育法規範學校午餐的供應、食品安全、營養、教育及相關事項,目的是確保學生健康、推動飲食教育,促進學生身心健全發展。
學校營養飲食供餐法規範學校提供營養均衡的餐食,確保學生攝取足夠營養,促進學生健康發展,預防營養不良或過度飲食等相關健康問題,並建立學校供餐制度的標準與規範。
補習及進修教育法規範補習班及進修教育的設立、經營、管理及相關事項,目的在健全補習及進修教育制度,維護學生權益,促進社會學習風氣,以增進國民知識及技能。
學位授予法規範學位授予的相關事項,目的在確保學位授予的品質與學術水準,維護學術研究與專業人才培養的正常秩序,保障學位持有者的權益,並促進學術發展與社會進步。
軍事教育條例規範軍事教育之實施、權責及相關事項,旨在確保國軍官兵具備專業技能與素養,以強化國防戰力與推動軍事現代化。
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規範非營利幼兒園之設立、變更、停辦、財務管理等事項,目的在健全非營利幼兒園之經營與管理,確保提供優質平價之學前教育服務。
本辦法規範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的進用考核及待遇標準,目的是確保契約人員的權益,促進幼兒園人力資源的穩定與發展,藉此提升教保服務品質。
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規範國立大學校設立及管理校務基金之相關事項,藉以提升大學自主經營能力,促進學術發展及社會服務。
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業人員資格檢定辦法規範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業人員的資格條件、檢定程序和相關管理事項,目的是確保從事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業人員的專業能力和素質,以保障運動安全。
終身學習課程實施及非正規教育課程補助辦法規範終身學習課程的實施方式、補助對象及經費來源等事項,目的是推動終身學習,促進社會全體成員持續學習與成長。
全民國防教育法規範國防教育相關事項,旨在強化全民國防意識,增進國民對國防建設之瞭解與參與,培養全民共同維護國家安全之責任感與使命感,以鞏固國家安全與發展。
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學生學習評量辦法規範了進修部學生學習評量的原則、方法、成績計算及成績處理等事項,目的是確保評量結果的公平性及正確性,以保障學生的受教權益。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規範學生學習評量的基本原則、評量類別、評量方式、成績處理及學生申訴等事項,目的是建立學生學習評量的客觀標準,以確保評量的公平性及公正性。
國軍眷村文化保存暨發展條例規範國軍眷村的保存、活化利用及相關事項,旨在保留歷史文化資產、促進社會經濟發展及國軍眷村居民權益保障。
文化部表揚出資獎助文化藝術工作者及事業辦法規範文化部對於出資獎助文化藝術工作者及事業之表揚事項,以促進文化藝術發展,感謝並表彰對文化藝術有貢獻之個人及團體。
大眾運輸工具播音語言平等保障法規範大眾運輸工具應播送國語及英語等語言之公共資訊廣播,以保障不同語言使用者之資訊獲取權益,促進語言平等。
師資培育法規範教師資格之取得要件、師資培育機構之設置與管理、教師資格檢定等事項,目的在確保教師專業素養,以提升教育品質。
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給與辦法規範機關學校與聘僱人員間的勞動契約終止相關事項,確保聘僱人員合理權益及機關學校人事管理之公平性。
學生輔導法規範學校對學生實施輔導、處遇及保護措施,目的在建立學生輔導體系,提供學生適當輔導,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維護學生權益,確保學生安全。
國假暨文化節日實施條例規範了國定假日及民俗宗教等文化節日的實施辦法,目的是統一全國假日,保障民眾休假權益,促進社會經濟活動與文化發展。
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規範專科以上學校聘任兼任教師的資格、程序、契約簽訂、權利義務及服務成績考核等事項,目的是確保兼任教師聘任的公平性及提升教學品質。
運動防護師法規範運動防護師資格、執業範圍、繼續教育等事項,目的在保障運動防護師執業品質,維護運動員身心健康,促進運動防護專業發展。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午餐供餐法規範學校及幼兒園午餐供餐相關事項,確保學生及幼兒健康權益,提供優質營養午餐,促進學生健康發展。
青年發展基本法規範青年權益保障、青年發展政策推動及相關措施,目的在促進青年身心健康發展、提升青年參與社會機會及建立青年發展支持體系,以健全青年發展環境。
國立臺灣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規範國立臺灣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的收支、保管及運用,以確保基金有效運用,提升醫院經營效率,促進醫療服務品質。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規範政府對文化創意產業的輔導、獎勵及產業發展相關事項,目的在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提升產業競爭力,帶動經濟成長與社會文化發展。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長不適任事實調查處理辦法規範校長不適任的調查程序、要件、處理方式及救濟程序,目的在確保校長適任並維護學生受教育權益。
本辦法規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及專責單位之設置條件、人員進用資格與程序等事項,旨在促進特殊教育學生之學習權益與權能,落實特殊教育之相關政策與措施。
本辦法規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申訴及再申訴評議委員會之組織、運作程序,確保學生申訴權益,維護學生受教權益,以保障學生權益。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評鑑辦法規範學校辦理特殊教育之評鑑事項、程序及評鑑結果之運用,以確保特殊教育之品質,並提供學生適當之教育服務。
環境教育法規範環境教育之推動、實施與相關事項,旨在培養國民正確環境認知、環境倫理與環境保護行動能力,以建立永續發展之環境價值與社會。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供餐及飲食教育條例規範學校供餐、營養午餐補助、學校午餐食物內容及飲食教育等事項,旨在促進學生健康、養成正確飲食習慣及建立食品安全意識。
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規範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實施條件、申請程序、課程規劃、師資資格、督導與考核等事項,目的是提供多元化的教育選擇,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國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辦法規範國防部為推動性別平等教育所設置之委員會之組織、任務及運作方式,以促進國軍性別平等意識,落實相關政策與措施。
專科以上學校教保相關系科評鑑辦法規範專科以上學校教保相關系科之評鑑事項、基準、程序及相關規定,目的在確保教育品質,促進系科發展,以培養優秀人才。
學校午餐及營養促進條例規範學校午餐供應、營養標準及相關措施,目的是為了確保學生攝取均衡營養,促進學生健康發展,並建立健康的飲食習慣。
學校供餐條例規範學校供餐相關事項,確保學生獲得營養均衡的餐食,促進學生健康發展,並建立學校供餐責任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維護學生健康權益。
學校飲食教育法規範學校如何推動飲食教育,目的是促進學生建立正確的飲食觀念、培養健康的飲食習慣,藉此維護學生身心健康,促進學生健全發展。
學校午餐法規範學校午餐的供應、品質、衛生安全及營養標準等事項,目的是為了確保學生獲得健康、安全的餐食,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
酒駕防制教育及酒癮治療實施管理辦法」規範酒駕防制教育及酒癮治療的實施、管理事項,目的在藉此減少酒後駕車行為、促進酒癮者戒除酒癮,以維護公共安全與社會秩序。
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辦法規範教育部為推動性別平等教育所設置之委員會之組織、任務及運作等事項,以促進性別平等教育之發展。
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折減常備兵役役期與軍事訓練期間實施辦法規範參加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者,得折減常備兵役役期或軍事訓練期間,並規定相關實施細節與申請流程。
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規範公費師資培育相關事項,包含公費助學金申請、甄選、獎助、服務義務及分發等,以確保教育人才培育及穩定教師人力。
涉性別事件之學校不適任人員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規範學校對於涉性別事件人員的通報、資訊蒐集、查詢、處理及利用,以確保學校安全及維護學生權益。
出版文化產業振興法規範如何促進出版產業發展、提升產業競爭力,並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以達到振興文化產業的目的。
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規範實驗學校之設立、變更及停辦程序,並規定實驗教育之辦理方式及經費補助等事項,旨在促進教育之創新與發展,滿足學生多樣化學習需求。
輻射災害全民防救災教育表彰辦法規範如何推動全民參與輻射災害防救災教育,並對於防救災有功人員予以表彰,藉此強化全民防災意識與能力,以提升輻射災害應變效率。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規範學生貸款資格、貸款金額、利率、償還方式等事項,目的在於協助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就學,減輕其經濟負擔。
《眷村文化保存及發展條例》規範政府對於眷村文化資產的保存、活化利用及發展相關事項,目的在於傳承歷史記憶、促進文化多樣性及社區發展。
內政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辦法規範內政部為推動性別平等教育所設置之委員會之組織、任務及運作方式,旨在促進性別平等教育之發展與推動。
高級中等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辦法規範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的項目、標準及方法,確保學校教育活動正常運作,同時維護學生權益。
法務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辦法規範法務部為推動性別平等教育所設委員會的組織、任務等事項,目的在於促進性別平等理念之推動與落實。
全國性體育團體經費補助辦法規範體育團體接受政府補助經費之相關事項,目的在於確保補助經費之有效運用,以推動體育發展。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客語師資培育資格及聘用辦法規範客語師資的資格條件、培育方式、聘用規定等,以確保客語教學的師資素質,促進客語教育的發展。
教育部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組織及運作辦法規範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就學輔導及相關組織運作,目的在建立完善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輔導機制,確保學生受適當教育。
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服務辦法規範特殊教育學生或其家長對學校或教育行政機關的決定不服時,得以申訴的方式尋求救濟,保障學生權益,促進教育公平正義。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辦法規範各級學校成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的組織、職責及運作程序,旨在推動特殊教育政策、提供特殊教育學生適當的學習環境及支持。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特殊教育方案及補助獎勵辦法規範特殊教育方案的實施、補助及獎勵,以支持特殊需求學生接受適當教育並促進特殊教育的發展。
本辦法規範教育部對辦理多元資優教育方案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提供補助及獎勵的相關事項,目的是為了推動及獎勵學校發展多元資優教育方案,以促進學生多元智能與才能的發展。
本辦法規範大專校院特殊教育專責單位之設置、人員資格、進用及相關事項,旨在促進高等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之權益與學習權,落實特殊教育之相關規定。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審定辦法規範教科圖書的編輯、審定、選用等事項,確保教科圖書的品質,維護學生的學習權益,促進教育目標的實現。
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及介聘辦法規範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及教師的甄選、儲訓及介聘等相關事項,目的是建立公正、公平的遴選機制,以確保學校教育品質。
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師介聘辦法規範教師跨縣市或縣(市)內介聘之申請資格、程序、名額分配及其他相關事項,以促進教師流動、均衡師資及提升教育品質。
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合聘教師辦法規範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師合聘相關事項,目的是為充分運用教育資源,促進教師專業發展,並提供學校彈性化人力運用機制。
無國籍學生就讀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辦法規範無國籍學生在台灣接受國民教育權益,辦法目的在使無國籍學生能順利就讀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享有基本教育權益。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訴及再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規範學生申訴及再申訴的程序、委員會的組織與運作,以保障學生權益,促進學校依法行政。
特殊教育支援服務與專業團隊設置及實施辦法規範特殊教育支援服務與專業團隊之設置、實施及相關事項,以提供身心障礙學生適當之教育與支持服務,促進其全面發展與社會參與。
各級學校聘任特殊專才者協助教學辦法規範學校聘任特殊專才協助教學的資格、程序、權利義務等事項,目的是使學校能適時聘任特殊專才協助教學,以提升教學品質。
文化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規範文化發展基金的收支、保管及運用相關事項,目的在有效運用基金促進文化藝術發展,增進社會文化福利,以達成文化建設目標。
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辦理特殊教育績效評鑑辦法規範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對特殊教育機構的績效評鑑程序、內容、方法及相關事項,以確保特殊教育機構的教學品質。
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規範特殊教育學生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的調整,目的是依據學生身心發展需求,提供適齡適切的教育及課程,以保障其受教育權益。
學校實習廣播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規範學校實習廣播電臺的設立、經營、管理及相關事項,目的在健全實習廣播電臺管理制度,促進廣播事業發展及培養相關人才。
學校設置廚房及辦理午餐補助辦法規範學校設置廚房、供應餐食及辦理學生午餐補助的相關事項,目的是為了確保學生健康權益及提供就學經濟補助,以促進學生身心健全發展。
國家運動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規範國家運動發展中心的設立、組織、任務及相關事項,目的在於有效推動運動發展、健全運動產業及提升運動競技水準。
運動發展部運動推廣及產業發展署組織法規範運動推廣及產業發展署的組織、職責與任務,目的在有效推動運動產業發展與運動推廣事務,以提升國家體育競爭力與國民健康。
運動發展部運動產業發展局組織法規範運動產業發展局的組織、職責與任務,目的在於明確產業發展局的權責,以推動運動產業的發展與健全運動產業的環境。
公共藝術設置辦法規範公共藝術作品的設置、維護和管理,目的是促進公共藝術的發展,豐富公共空間的文化內涵,提升民眾的藝術欣賞能力,營造優質的公共環境。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組織法規範了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的組織、職責和任務,目的是為了有效推動國民及學前教育事務,促進教育發展與落實教育政策。
一百十四年度強化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舍環境安全改善特別條例規範政府改善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舍安全及耐震能力相關事項,以落實校舍安全維護及改善學生學習環境。
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規範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及撫卹事項,建立個人專戶制,以確保教職員退休後的生活保障。
各級學校學生學年學期假期辦法規範學年、學期、假期等相關事項,目的是統一規範全國各級學校學生學年學期及假期的起迄日期,以確保學生受教育權益及學校行政運作順暢。
教育部軍訓教官權益申訴事件處理辦法規範軍訓教官對有關權益事項不服申訴之處理程序及相關規定,旨在保障教官權益,確保申訴事件之公平合理處理。
學生獎懲規則及組織法規範學生獎懲事項及相關組織之設立與運作,旨在建立學生獎懲之明確規範,確保學生權益,並促進學校秩序與學生健全發展。
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規範古蹟修復及再利用之原則、程序與相關事項,旨在落實文化資產保存及永續利用之目的,確保古蹟之歷史價值、藝術價值及文化意義能得以保存與傳承。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設置辦法規範各級學校設立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提供學生心理健康支持服務,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預防學生心理問題及危機事件發生,以達成學生輔導目標。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辦法規範教師資格認證條件與程序,確保教師具備適當資格與專業能力,以提升教學品質,維護學生受教育權益。
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規範專科以上學校與產業間合作之實施方式、程序及相關事項,目的在促進產學合作,提升學校教學、研究與產業之發展。
自學進修國民教育學力鑑定考試辦法規範自學進修國民教育學力鑑定考試的辦理程序、資格條件、考試科目、成績評定等事項,目的在於確保自學進修者的學力符合國家標準。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規範學校聘任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的資格、程序、權益等事項,目的是確保教師队伍的穩定和學生受教權益。
依據「海外臺灣學校設立及輔導辦法」,教育部為輔導海外臺灣學校設立與發展,規範相關申請、設立、輔導及管理等事項,以提供海外臺灣兒童及青少年的教育服務。
專科以上學校校外實習教育法規範校外實習計畫、實習單位、實習學生權益保障等事項,目的是強化學生實務技能、提升就業競爭力,並促進校外實習教育之健全發展。
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規範了中華民國的紀念日和節日的制定、變更、廢止和實施等相關事項,目的是統一全國紀念日和節日的慶祝活動,以弘揚國家歷史文化和社會價值。
運動產業發展條例是規範運動產業相關事項的法律,目的在於促進運動產業發展、健全運動產業環境、提升國際競爭力,並增進國民健康與福祉。
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輔導獎勵辦法規範環境教育設施場所的設立、輔導與獎勵,目的在推動環境教育,促進國民參與環境保護,培養環境保護意識,以達成永續發展的目標。
營利事業捐贈體育運動發展事項費用列支實施辦法規範營利事業捐贈體育運動發展相關費用可列為當年度費用或損益,目的在鼓勵企業支持體育運動發展並提供稅負優惠。
中華民國國家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法規範國家紀念日及節日的制定、實施和相關活動,目的是為了弘揚國家歷史、文化和精神,促進社會凝聚力和國家認同感。
古蹟土地容積移轉辦法規範古蹟或歷史建築所有權人可將其保存或修復後,釋放出的容積,移轉至其他土地使用,以換取經濟誘因,藉此落實古蹟或歷史建築的保存。
學校供餐及飲食教育法規範學校供餐的基準、經費來源、飲食教育等事項,目的是提供學生營養均衡的餐食,促進學生健康,並培養學生正確的飲食觀念和習慣。
學校供餐及飲食教育條例規範學校供餐的基準、營養標準、食品安全及飲食教育等事項,旨在促進學生健康、養成正確飲食習慣及建立食品安全意識。
學校營養午餐及飲食教育條例規範學校提供營養午餐之相關事項,並推動飲食教育,以提升學生健康體能、建立正確飲食習慣及維護食品安全。
行政院文化獎頒給辦法規範行政院文化獎的設立、獎勵對象、資格條件、評選及頒獎等事項,目的是表彰對國家文化有重大貢獻者,以示褒獎。
高級中等學校教科用書審定辦法規範了高級中等學校教科書的編審、審定、選用等事項,目的是確保教科書的品質,維護教學品質,保障學生受教育權益。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規範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之設立、組織、業務及相關事項,目的在於建立國家級表演藝術機構,促進臺灣藝術文化發展,提升國家文化軟實力及國際競爭力。
學校午餐及飲食教育促進法規範學校午餐供應、飲食教育等事項,旨在促進學生健康、建立正確飲食觀念、支持農業發展及確保食品安全,以提升國民健康與福祉。
國民教育階段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辦法規範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的權利、義務和程序,目的在促進家校合作,提升學生教育品質,保障學生、家長和學校的權益。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辦法規範家長會之設立、組織、運作及相關事項,旨在促進家校合作,保障學生、家長及學校之權益,推動學生教育及學校發展。
公立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請假辦法規範公立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請假相關事項,確保教保服務人員權益,維護幼兒園正常運作及教保服務品質。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辦法規範教師資格考試的辦理程序、資格條件、考試科目、成績評定等事項,目的在確保教師資格的專業性和適任性,以提升教師素質和教育品質。
觀光文學藝術作品獎勵辦法規範如何獎勵創作優秀的觀光文學藝術作品,以提升國家觀光形象,促進國際觀光旅遊發展,並豐富國內外旅客的旅遊體驗。
無動力飛行運動及其經營管理辦法規範無動力飛行運動之經營管理事項,包含經營許可、飛行計畫審核、人員資格、裝備安全等,以確保飛行安全並維護公共利益。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獎懲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規範了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獎懲委員會的設立、組成、職責和運作程序,目的是落實學生獎懲事宜,確保學生權益。
高級中等以下實驗教育學校及機構聘僱外國人辦法規範實驗教育學校及機構聘僱外國人從事教學或研究工作的資格、程序及管理辦法,以確保外國人聘僱符合我國教育法規及政策。
持國外專科以上學歷申請修畢幼兒園教保專業課程證明書辦法規範持有國外專科以上學歷者,如何申請修畢幼兒園教保專業課程證明書的程序與要件,以確保申請者的資格符合幼兒園教保專業課程的要求。
國民轉介教育條例規範國民教育階段學生轉介至特殊教育或其他教育階段的相關事項,目的是為了保障學生受教育權益,協助學生在適合的學習環境中發展潛能。
補助及獎勵社區大學發展辦法規範政府補助社區大學經費及獎勵社區大學績優事項,以促進社區大學發展,提升全民終身學習機會,推動社會教育健全發展。
高級中等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遴聘辦法規範了高級中等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的遴聘條件、程序和資格審查等事項,目的是確保學校聘用適任的專業及技術教師,以提升教學品質。
國際體育交流活動推動及補助辦法規範政府對國際體育交流活動的推動、補助及相關事項,目的在促進國際體育合作、提升運動競技水準及推廣體育文化。
媒體製作刊播終身學習節目或內容補助獎勵辦法規範媒體製作及播出終身學習相關節目或內容的補助與獎勵辦法,目的是鼓勵媒體參與推動終身學習,促進社會大眾學習風氣。
教育部因應國際情勢強化高等教育人才培育措施辦法規範教育部為因應國際情勢變化,強化我國高等教育人才培育,以提升國家競爭力,所訂定之相關措施及辦理事項。
教育部設置國家講座辦法規範國家講座的設置、遴選、獎勵及相關事項,目的在延攬及獎勵國內外優秀學者及專業技術人員,推動學術研究及技術發展,促進國家社會發展。
教育部設置學術獎辦法規範教育部為鼓勵國內外學術研究有卓著貢獻者,促進學術發展,所訂定之獎勵辦法,辦法內容包括獎勵對象、資格條件、獎勵標準、審查程序等規定。
全國性教育財團法人電子資料傳輸辦法規範全國性教育財團法人辦理電子資料傳輸業務之相關事項,確保電子資料傳輸之安全、正確與效率,以達成資訊共享與整合之目的。
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規範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的聘任條件、程序、待遇、考核及管理等事項,目的是為了確保運動教練的專業素質,促進學校體育的發展。
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申訴評議組織及運作辦法規範學校處理專任運動教練申訴的程序與組織,確保申訴案件獲得公正處理,維護教練權益。
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規範了對於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的修復或再利用過程中採購相關事項的處理原則與程序,以確保修復或再利用工作的順利進行與相關權益的保障。
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規範外國學生在臺灣的就學條件、申請程序、權益及義務等事項,旨在健全外國學生來臺就學制度,促進國際教育交流。
該辦法規範預警學校與專案輔導學校的認定、輔導及監督程序,目的是落實對學校的輔導與監督,協助學校改善經營狀況,以維護學校的正常運作與學生權益。
教育部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規範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停辦或停招之退場審議程序、基準及相關事項,以確保學校依法辦理退場,保障學生權益。
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辦法規範大學辦理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之相關事項,辦法之目的在使優秀學生縮短學程,提早接受博士學位的學術訓練,以培養更高階的人才。
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辦法規範如何對特殊教育學生給予獎學金及生活補助,目的是獎勵特殊教育學生努力學習,補助其就學經濟困難,以促進其教育機會均等。
民間參與文化設施接管營運辦法規範文化部所屬國有文化設施委託民間經營管理之相關事項,藉此促進文化設施永續經營與發展,並提升公共服務品質。
中華民國振鐸學會建議修正國民教育法,規範國民教育相關事項,目的在推動完善國民教育制度,確保國民享有優質教育機會,促進國家社會發展。
國立民主教育園區管理處組織法規範國立民主教育園區管理處的組織、職責與運作,目的是有效管理園區資源,提供優質的民主教育環境與服務,以促進公民教育和民主素養的提升。
國家運動訓練中心績效評鑑辦法規範了國家運動訓練中心績效評鑑的辦理程序、評鑑項目、評鑑標準等事項,目的是確保國家運動訓練中心有效執行業務並提升績效。
幼兒園園長專業訓練辦法規範幼兒園園長之專業訓練課程、訓練時數、辦理單位等事項,目的在提升幼兒園園長之專業素養與經營管理能力,以確保幼兒園提供優質之教育與照顧服務。
本辦法規範高級中等學校軍訓教官的職掌、介派、遷調、進修及申訴等事項,旨在明確軍訓教官的權責與人事管理辦法,以確保軍訓教官履行職責的順暢與公正。
專科學校軍訓教官職掌介派遷調進修申訴辦法規範專科學校軍訓教官的職責分配、異動、進修及申訴等相關事項,以確保軍訓教官的權益及推動軍訓工作的順利進行。
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公有財產管理使用收益辦法規範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公有財產的管理、使用和收益,以確保財產有效利用並促進運動產業發展。
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董事長與董事及監事遴聘辦法規範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董事長、董事及監事的遴選條件、程序及資格要求,旨在確保中心領導團隊的專業性與公正性,以推動運動科學的發展與應用。
國家運動科學中心績效評鑑辦法規範了國家運動科學中心績效評鑑的辦理程序、評鑑項目、評鑑標準等事項,目的是確保中心達成運動科學研究、人才培育及運動產業發展等目標。
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董事長與董事及監事遴聘辦法規範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董事長、董事及監事的遴選、資格、任期等事項,以確保中心有效經營與發展。
植物診療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規範植物診療師的執業登記要件、執業登記有效期間、變更執業登記事項、廢止執業登記及執業中繼續教育等事項,以確保植物診療師具備一定水準的專業能力。
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公有財產管理使用收益辦法規範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公有財產的管理、使用和收益,以確保財產有效利用和維護。
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績效評鑑辦法規範了對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的績效進行評鑑的基準、程序和相關事項,以確保中心有效推動運動產業發展目標。
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董事長與董事及監事遴聘辦法規範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董事長、董事及監事的遴選條件、程序及資格要求,旨在確保中心領導團隊的適任性與專業性,以推動運動產業的發展。
國家運動科學中心公有財產管理使用收益辦法規範國家運動科學中心公有財產之管理、使用及收益,以有效利用財產、提升財產價值,並促進運動科學研究與發展。
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規範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的鑑定程序、基準、等級以及相關注意事項,目的是為了確保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能夠獲得適當的教育與支持。
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規範了高級中等學校與產業合作辦理建教合作班的實施辦法,及保障建教合作學生在學習、工作上的權益,促進學生適性發展與順利就業。
藝術教育法規範藝術教育之目的、原則、權責及相關事項,旨在提升全民藝術涵養,促進藝術教育之發展與落實。
食農教育專業人員資格及培訓辦法規範從事食農教育之專業人員資格條件、培訓課程、實施方式等事項,目的在提升食農教育品質,培養專業人才,促進食農教育之發展與推廣。
國家食農教育傑出貢獻獎獎勵辦法規範如何獎勵在食農教育方面有傑出貢獻的人員,藉此推動食農教育的發展,促進國民對食品安全、農業發展及農村永續經營的重視與理解。
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規範教育人員因特定原因申請留職停薪的條件、程序和權益保障,目的在於提供教育人員適當的權益保護和生活保障,同時兼顧學校運作與人力資源管理的需求。
運動部及所屬機關公務人員交代條例規範運動部及所屬機關公務人員離職時財產、事務移交及責任追究等事項,確保機關業務正常運作及財產安全。
國家民主教育園區設置條例規範國家民主教育園區的設置、經營和管理,目的在建立民主教育實踐場所,推動公民參與民主事務,培養民主素養,促進民主深化與發展。
食農教育法規範了食農教育相關事項,旨在提升國民食農知能,培養尊重土地、珍惜食農資源及重視食農勞動者權益之價值觀念,促進農業永續發展及國民健康。
公立學校教師獎金發給辦法規範公立學校教師獎金的發給標準、資格、金額及程序等事項,目的是為了激勵教師工作表現,促進教育品質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