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屆有修法討論 57 部、另收錄法規全文 233 部。每部附條文全文與 AI 解釋,打字篩選。
電信管理法規範電信事業之設立、經營、監督及管理等事項,旨在建立公平競爭的電信市場秩序,健全電信產業發展,並確保消費者權益及電信網路與資訊安全。
人工智慧基本法規範人工智慧之研究、開發、應用及管理,目的在促進人工智慧技術之創新與發展、保障人民權益、維護社會公益及確保國家安全。
資通安全管理法規範國家機關、公營事業及特定非公營事業等對資通安全的管理義務,目的在建立資通安全管理制度,以確保資訊及通訊系統的保密性、完整性及可用性。
個人資料保護法規範的是蒐集、處理及利用人民個人資料的相關事項,目的是為了保護人民的個人資料權益,促進個人資料的合理利用。
衛星廣播電視法規範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設立、經營、內容審查等事項,旨在促進衛星廣播電視之健全發展,保障消費者權益,維護公共秩序與社會善良風俗,並確保頻道資源合理利用。
有線廣播電視法規範有線廣播電視之設立、經營、特許、監督及管理事項,旨在促進有線廣播電視之健全發展,保障消費者權益,維護公共利益及促進產業競爭。
數位新聞發展與民主韌性法規範數位新聞傳播、媒體識別、廣告與資訊揭露等事項,目的在於促進數位新聞發展、維護新聞自由、強化民主社會韌性及保障閱聽人權益。
中央廣播電臺設置條例規範中央廣播電臺之設立、組織、業務及監督事項,旨在確保廣播電臺之公共性與獨立性,促進多元化與自由化之發展,以健全廣播事業並提供優質服務。
公共電視法規範公共電視之設立、經營、管理及監督事項,確保公共電視之獨立自主與多元發展,提供公民多元、公正及獨立之新聞與資訊服務,促進公共利益及民主價值。
廣播電視法規範廣播電視事業之設立、經營、內容管理及相關事項,旨在維護廣播電視傳播之自由,促進多元化與本土化節目發展,健全產業發展環境,保障消費者權益,增進公共利益。
著作權法規範的是文學、藝術、科學、音樂、戲劇、舞蹈、攝影、電影、電腦程式等創作之著作權,目的在保護著作權人之權益,促進文化創作與發展。
新聞媒體與數位平臺強制議價法規範新聞媒體與數位平臺(如搜尋引擎、社交媒體)之間的商業交易關係,目的是建立公平的商業交易秩序,確保新聞媒體獲得合理的商業報酬,以促進媒體產業的永續發展
通訊傳播類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辦法規範通訊傳播類財團法人的設立、變更、監督及管理事項,確保其業務經營符合公益目的及相關法規要求,維護通訊傳播秩序與公共利益。
商標法規範商標的註冊、使用、保護和管理,旨在維護商標秩序,保護商標權人的權益,促進市場競爭和消費者利益。
電信法規範電信事業之設立、經營、監督及管理事項,旨在健全電信事業經營秩序,確保電信網路與服務之穩定、安全性,提供優質服務,以保障用戶權益,促進電信產業發展。
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議價法規範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之間之商業交易關係,目的在於建立公平合理的議價機制,確保新聞媒體獲得合理之商業報酬,以健全媒體生態並促進數位平台發展。
專利法規範發明創作的保護、申請與審查程序,目的在於鼓勵創新發明、保護專利權人權益,並促進產業技術的發展與進步,同時也規範專利權的限制與侵權的相關法律責任。
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評鑑審查辦法規範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評鑑審查程序、基準及相關事項,以確保其符合法令規定及維護收視公共利益。
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規範無線電頻率的指配、使用、變更及管理等事項,旨在促進無線電通訊服務之發展與經營,確保頻率資源之有效利用。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輸入及申報作業管理辦法規範射頻器材的製造、輸入及申報等相關事項,旨在確保電信設備符合技術標準,維護電信網路與電波秩序,保障電信服務品質與用戶權益。
太空發展法規範台灣太空發展政策、太空機構設置、太空活動申請與管理、太空事故處理等事項,旨在促進太空技術發展、確保國家安全、提升國際合作與太空產業競爭力。
數位發展部主管財團法人管理監督作業辦法規範數位發展部對所主管財團法人的設立、變更、監督及輔導等事項,以確保財團法人依法運作並落實公共利益。
電信號碼核配及管理辦法規範電信號碼的核配、使用及管理,旨在建立電信號碼資源的有效管理制度,確保號碼資源的合理利用,促進電信產業的發展。
電信事業用戶號碼使用管理辦法規範電信事業對用戶號碼的申請、核配、變更、停用等管理事項,目的在於確保號碼資源的有效利用、維護電信市場秩序及保護用戶權益。
通訊診察治療辦法規範醫事人員得運用遠距通訊方式實施診察、治療、諮詢及相關醫療業務之條件與規範,以提升醫療服務效率,改善民眾就醫可近性及便利性。
商標代理人登錄及管理辦法規範商標代理人的登錄條件、程序、資格、業務範圍、執業規則及管理事項,目的在於建立商標代理人管理制度,確保商標代理人提供專業服務,維護商標權益。
行動寬頻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規範行動寬頻專用電信網路之設置、經營、使用及管理事項,目的在健全行動寬頻專用電信網路發展,促進電信產業競爭與多元服務。
新聞媒體與數位科技平台公平發展法規範數位科技平台與新聞媒體間的商業合作關係,目的在於建立公平的商業交易環境,促進新聞媒體的永續發展,同時確保數位科技平台與新聞媒體間的合理合作與共贏。
人工智慧發展及管理條例規範人工智慧之研究、發展、應用及管理,目的在促進人工智慧技術之創新與發展、保障人民權益、維護社會公益及國家安全。
電信號碼管理辦法規範電信號碼的規劃、分配、使用及管理,旨在維護電信號碼資源的有效利用,確保電信服務的穩定與品質,促進電信產業的發展。
廣播電視廣告播送方式與數量分配辦法規範廣播電視業者播送廣告之方式及數量,以確保廣告內容之適當性及公平性,維護廣播電視之正常秩序與收視者權益。
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人員安全查核辦法規範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人員之安全查核程序與基準,目的在確保從事資通安全業務人員之適任性與安全可靠,以維護國家資通安全。
關鍵電信基礎設施指定及防護管理辦法規範關鍵電信基礎設施的認定、防護措施及管理辦法,旨在確保國家關鍵電信基礎設施的安全與穩定,維護公共利益及社會秩序。
公眾電信網路基地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規範公眾電信網路基地臺的設置、使用和管理,目的在維護電信網路的正常運作、確保電信服務品質、保障民眾健康與權益,並促進電信產業的發展。
中央通訊社設置條例規範中央通訊社之設立、組織、業務及監督事項,旨在確保中央通訊社作為國家通訊社的功能,健全新聞傳播環境,促進公共利益及言論自由。
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規範專用電信網路之設置、經營、使用及管理事項,確保專用電信網路之穩定、安全性及合規範性,以保障使用者權益及公共利益。
新聞媒體與數位平臺議價共榮法規範新聞媒體與數位平臺業者間的商業合作關係,目的在於建立公平的議價機制,確保新聞媒體獲得合理報酬,以促進媒體生態的健全發展。
人工智慧基本法及各部會相關作用法規範人工智慧之研發、應用與管理,目的在促進人工智慧技術之創新與發展、確保其安全與倫理,並保護人民權益與社會公益。
電信普及服務管理辦法規範電信業者提供基本電信服務之義務、普及服務之認定、補貼及監督管理等事項,旨在確保民眾享有基本電信服務,促進電信普遍服務之提供與推廣。
通關網路經營許可及管理辦法規範通關網路經營者應遵循之事項,目的在於建立通關網路經營許可制度,確保通關網路之穩定、安全與正常經營秩序。
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規範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之設置、經營、使用及管理事項,確保網路安全與穩定,促進電信技術研究發展。
電信事業使用指定資料庫核對用戶身分查詢辦法規範電信事業如何透過特定資料庫進行用戶身分核對與查詢,以確保電信服務的安全性與用戶資料的正確性。
網路廣告資訊揭露基準及作業辦法規範網路廣告的資訊揭露標準,確保消費者權益,促進網路廣告市場的透明與誠信,落實廣告管理責任,維護網路交易秩序。
通訊使用者資料管理辦法規範電信事業對使用者資料的蒐集、處理、利用及保護等事項,目的是為了保障用戶資料的安全與隱私,確保電信事業依法適當管理使用者資料。
網路流量紀錄管理辦法規範了網路服務提供者對於用戶網路流量紀錄的蒐集、保存及提供等相關事項,目的是為了維護網路資訊安全及保障用戶權益。
電信事業普及服務管理辦法規範電信事業提供基本電信服務之義務、普及服務之認定、補貼及獎勵等事項,目的在於確保全民享有基本電信服務,促進電信普遍服務之提供與推廣。
電信號碼申請及核配辦法規範電信號碼的申請、核配、使用及管理等事項,旨在確保電信號碼資源的有效利用及電信業務的正常營運。
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規範網路視聽服務提供者之經營、內容審查及管理等事項,目的在維護網路視聽服務消費者權益,促進網路視聽服務產業健全發展,並健全網路視聽服務環境。
資通安全事件通報及應變辦法規範了資通安全事件的通報程序、應變措施及責任單位,旨在確保機關及特定非公務機關發生資通安全事件時,能迅速有效通報及應變,以降低損害。
資通安全情資分享辦法規範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及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間,分享資通安全相關情報資訊的程序、內容及方式,以提升資通安全防護能力,強化國家資通安全。
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依照資通安全法規範,依據機關或機構之資通安全維護任務及責任,劃分其資通安全責任等級,以作為責成、監督及輔導之依據,確保國家關鍵基礎設施之資通安全。
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審查辦法規範了可能對國家資通安全構成威脅之產品的審查程序與標準,旨在確保相關產品符合國家資通安全要求,以維護國家資訊通信安全。
數位發展部數位發展專業獎章頒給辦法規範數位發展專業獎章的頒發條件、程序和相關事項,目的是表彰在數位發展領域具有傑出貢獻的人員,以推動數位發展產業的創新與發展。
網際網路平臺廣告管理法規範網路平臺業者對於廣告的經營、發布與管理,目的在維護廣告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權益及促進網路廣告產業健全發展。
營業秘密法規範企業營業秘密的保護、管理及相關救濟措施,目的在於維護企業競爭優勢,保護合法經營者權益,並促進產業發展與創新。
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規範公有無線電視事業股份之處理、概括承受及相關事項,以促進無線電視事業之健全發展與民營化。
國家資通安全會報設置辦法規範國家資通安全會報之設立、任務、組成及運作等事項,目的在於統合國家資通安全能量,提升國家資通安全整體防禦能力,有效應處資通安全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