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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師證書收費標準
一句話看懂
專利師證書收費標準規範了專利師考試及證書發給的相關費用標準,目的在於明確收費項目及金額,以確保證書發給工作的順暢進行。
本法於第 11 屆立法院暫無相關修法議案;以下為現行條文全文。資料來自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
法條全文(現行)
最後異動 2008-01-02・共 4 條。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允許重製加值)。
第 1 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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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條
申請核發、補發或換發專利師證書者,應繳納證書費,每張新臺幣一千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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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條
申請補發或換發專利代理人證書者,應繳納證書費,每張新臺幣一千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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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條
本標準自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十一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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