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專利法
› 第141條
專利法 第141條
設計專利權有下列情事之一,任何人得向專利專責機關提起舉發: 一、違反
第一百二十一條
至
第一百二十四條
、
第一百二十六條
、
第一百二十七條
、
第一百二十八條
第一項至第三項、
第一百三十一條
第三項、
第一百三十二條
第三項、
第一百三十三條
第二項、
第一百三十九條
第二項至第四項、
第一百四十二條
第一項準用
第三十四條
第四項、
第一百四十二條
第一項準用
第四十三條
第二項、
第一百四十二條
第一項準用
第四十四條
第三項規定者。 二、專利權人所屬國家對中華民國國民申請專利不予受理者。 三、違反
第十二條
第一項規定或設計專利權人為非設計專利申請權人者。 以前項第三款情事提起舉發者,限於利害關係人始得為之。 設計專利權得提起舉發之情事,依其核准審定時之規定。但以違反
第一百三十一條
第三項、
第一百三十二條
第三項、
第一百三十九條
第二項、第四項、
第一百四十二條
第一項準用
第三十四條
第四項或
第一百四十二條
第一項準用
第四十三條
第二項規定之情事,提起舉發者,依舉發時之規定。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140條
看 專利法 全文
第142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