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專利法 › 第139條

專利法 第139條

設計專利權人申請更正專利說明書或圖式,僅得就下列事項為之: 一、誤記或誤譯之訂正。 二、不明瞭記載之釋明。 更正,除誤譯之訂正外,不得超出申請時說明書或圖式所揭露之範圍。 依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三項規定,說明書及圖式以外文本提出者,其誤譯之訂正,不得超出申請時外文本所揭露之範圍。 更正,不得實質擴大或變更公告時之圖式。
AI 白話解釋
← 第138條看 專利法 全文第140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