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專利法 › 第121條

專利法 第121條

設計,指對物品之全部或部分之形狀、花紋、色彩或其結合,透過視覺訴求之創作。 應用於物品之電腦圖像及圖形化使用者介面,亦得依本法申請設計專利。
AI 白話解釋
← 第120條看 專利法 全文第122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