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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法 第127條

同一人有二個以上近似之設計,得申請設計專利及其衍生設計專利。 衍生設計之申請日,不得早於原設計之申請日。 申請衍生設計專利,於原設計專利公告後,不得為之。 同一人不得就與原設計不近似,僅與衍生設計近似之設計申請為衍生設計專利。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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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