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性別平等工作法》部分條文,鑒於少子化問題,目的是鼓勵雇主建立友善育兒職場環境,讓勞工育兒更便利、負擔更低。提案說明較簡略,具體修正方向與其他同名修正案相近。
能幫助到什麼
可幫助育兒中的勞工,期望透過友善育兒職場相關修正降低育兒負擔,並推動雇主提供更友善的職場環境。
主要影響對象
育兒中的受僱勞工、雇主,以及相關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explain為空、why亦較簡略:修正方向為建構友善育兒職場,具體修正條號詳見原文說明,宜與同會期其他性別平等工作法版本(如陳亭妃、李坤城、黃捷等版)對照。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建立友善育兒職場、降低勞工育兒負擔有助回應少子化;疑慮:具體條文與雇主誘因或義務尚不明確,新增義務對企業成本影響及財源配套仍待釐清。
政治雷達小叮嚀
性別平等工作法本會期版本眾多,此版說明較精簡,建議與其他版本並列以掌握實際修正內容。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