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煦庭、廖偉翔等18位委員提出性別平等工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目標是因應少子化、全面升級育嬰支持並打造友善育兒職場。內容包括延長產假與陪產(檢)假、放寬育嬰留停與減少工時的適用年齡,並引入薪資補助與職務代理加給。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協助雙薪育兒家庭增加陪伴與照顧時間,讓父親更實質參與育兒,並透過補助與職務代理加給減輕請假勞工與被迫分擔工作同事的壓力。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受僱育兒父母、雇主(尤其中小企業與現場型產業)、協助代理職務的同事及政府預算。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15條(陪產檢及陪產假延長至14日、產假由8週延長至14週)、第16條(育嬰留停適用放寬至子女未滿6歲)、第19條(減少工時適用放寬至未滿12歲、雇主薪資照給並得申請全額補助);新增第19條之一(職務代理加給得申請補助)。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認為對標ILO母性保護標準、補足三歲到入學的照顧空窗、雇主薪資照給可提升使用率;疑慮:關注雇主與政府財務負擔、中小企業人力調度困難,以及補助機制能否落實、是否衍生職場摩擦。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育兒友善措施常牽動雇主成本與政府補助,閱讀時可留意「誰出錢、補助多少、如何申請」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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