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法第五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國民年金法第五十四條之一條文,提高國民年金給付至每月6,000元,並至少每二年依消費者物價指數檢討調整,以因應超高齡社會、少子女化及通膨壓力;此舉旨在強化老年經濟安全保障,特別是幫助家庭主婦、失業者或經濟弱勢者。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經濟弱勢的國民、特別是老年家庭主婦、失業者等,提高其基本經濟生活保障;解決老年經濟安全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國民年金制度的受益者,特別是約208萬名國民年金核付人數。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國民年金法第五十四條之一條文,將老年基本保證年金調整為每月6,000元,並明定至少每二年應依消費者物價指數檢討調整。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老年經濟安全、因應超高齡社會與通膨;疑慮:增加政府財政負擔、調整機制是否彈性足夠。
政治雷達小叮嚀
關注未來財政規劃與經濟指標變化對國民年金制度的影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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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案由
本院委員賴士葆、羅廷瑋等25人,有鑒於國民年金制度係以社會保險方式提供未受其他職域保險充分保障國民之基本經濟安全,並承接敬老津貼制度,惟一般身分被保險人多為家庭主婦、失業者或經濟能力較弱者,為因應超高齡社會及少子女化帶來之國安挑戰,政府有必要提高國民年金給付,爰擬具「國民年金法第五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鑒於國民年金制度係以社會保險方式辦理,目的在補足未能納入軍公教、勞工、農民保險或其他社會保險之國民,提供其基本經濟生活保障,並承接政府敬老津貼制度。
二、我國於114年正式邁入超高齡社會,65歲以上人口約467萬人,占總人口20%以上。另至114年止,國民年金核付人數約208萬人、金額約84億元,多數為家庭主婦、失業者或經濟弱勢者,如何強化老年經濟安全保障已為社會安全體系重要課題。
三、隨國內生產毛額及政府稅收逐年成長,顯示政府財政穩定;各縣市最低生活費亦逐年提高至每人每月1萬5千餘元,有效反映物價通膨與基本生活成本持續增加。
四、相較農民保險制度中老農津貼每月全額8,110元,現行國民年金給付仍有調整空間。為因應超高齡社會、少子女化及通膨壓力,爰修正本法第五十四條之一規定,將老年基本保證年金調整為每月6,000元,並明定至少每二年應依消費者物價指數檢討調整,以因應物價波動及落實全民照顧。
提案人
連署人(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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