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具修正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提高虐待動物致死或情節重大案件之刑度及罰金,以嚇阻虐待動物行為。現行法規對虐待動物致重傷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等行為,處罰已顯不足。草案參酌國際趨勢,如日本、英國、法國等國對重大虐待動物行為之刑責。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保護動物免受虐待、提高民眾對動物福利的重視,解決現行法規不足以嚇阻虐待動物行為的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虐待動物者、動物飼養及相關產業。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五條之一條文,提高虐待動物致死或情節重大案件之刑度及罰金。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提高虐待動物刑責符合國際趨勢,有助嚇阻虐待動物行為;疑慮:過度加重處罰可能影響相關產業或民眾權益。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應注意草案對各方權益的影響,確保動物保護與民眾權益的平衡。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2026-06-05,2026-06-0
交付審查2026-06-05,2026-06-0
案由
本院委員陳菁徽等20人,有鑑於我國近年發生多起震驚社會之虐待動物案件,顯示現行《動物保護法》對於故意虐待、傷害或宰殺動物致死之刑責,仍不足以發揮應有之嚇阻效果。參酌日本、英國、法國等國對重大虐待動物行為均以提高刑責,並對致死、累犯、惡劣手段等情節予以較重處罰,爰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提高虐待動物致死或情節重大案件之刑度及罰金。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有鑑於近年重大虐待動物案件頻傳,顯示現行第二十五條條文對虐待、傷害或宰殺動物致重傷、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等行為,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已難以充分反映行為之惡性及社會法益侵害程度。
二、再者,國際對於虐待動物之刑責已遠高於我國,如日本對任意殺傷動物者,最高處五年以下拘禁刑或五百萬日圓以下罰金;英國則是於二○二一年起,將重大虐待動物案件最高刑度提高至五年;法國對殘酷虐待動物致死者,最高亦可處五年徒刑及七萬五千歐元罰金,顯示提高重大虐待動物刑責已為國際趨勢。
提案人
連署人(19)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動物保護法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