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志恩、羅智強等17人提案修正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重點包括提高虐待致死傷的刑責下限與罰金、賦予動物保護檢查員緊急即時強制扣留權、放寬預防性沒入門檻,並強制公告重大違法者資訊。提案指現行執法面臨處置緩慢、刑罰威懾不足與沒入標準過嚴等困境。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動保人員救援與裁罰工具更完備,盼加快急迫案件處置、提升對虐待動物的嚇阻並強化社會監督。
主要影響對象
飼主與寵物業者、動物保護檢查員與警察、受虐動物。
修正了哪些條文
提高宰殺或惡意虐待致重傷、死亡的法定刑與罰金下限並將「槍械」改為「殺傷力工具」、「凌虐」統一為「虐待」;賦予動保檢查員即時強制扣留權;將強制沒入標準由「有致死之虞」放寬為「有重大危害之虞」;增訂判決有罪確定者主管機關「應」公告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執法效能與生命尊重、補足制度漏洞;疑慮:擴大公權力即時介入與沒入裁量、公告姓名照片恐涉個資與比例原則爭議。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擴大即時強制與公告個資的條文,可留意正當程序與比例原則的討論。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