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修正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明定衛生福利部應建立家暴高風險評估機制,並導入科技設備監控(如對加害人、被害人追蹤定位與主動示警),以即時掌握加害人動態與位置。提案理由為近期保護令期間仍發生嚴重暴力甚至殺害事件,凸顯現行保護令保障不足。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將建立自動化的高風險評估供檢方參考、並對特定加害人導入科技監控與主動示警,目標在提升保護令核發後對被害人的即時保護與人身安全。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家暴被害人與加害人、檢察官與法院、衛生福利部,以及執行監控的相關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五條增訂衛福部建置家暴風險評估機制;第三十一條、第三十八條增訂對特定被告及受緩刑宣告者得導入科技設備監控與追蹤定位、主動示警;第三十五條增訂監控設備遭拆損時的回復規定。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保護令期間仍頻傳重大暴力,導入風險評估與科技監控可即時掌握動態、補強保護缺口;疑慮:對加害人與被害人定位的隱私與個資疑慮、評估與監控的執行量能及誤判風險。
政治雷達小叮嚀
科技監控入法兼顧安全與隱私,留意定位對象範圍、資料保管與使用界線的規範是否清楚。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