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近來家庭暴力案件頻傳,儘管法院核發保護令,悲劇仍屢屢發生。2025年7月間,新北市謝姓男子家暴殺妻及小姨子案、臺北市劉姓男子殺害前女友案,以及8月6日嘉義縣黃姓妻子殺夫案,接連引發社會高度關注。 二、司法實務顯示,家暴加害人往往熟知「被害人」日常作息,一旦衝突升級,侵害行為難以遏止。研究指出,「被害人」在聲請保護令後,加害人可能因刺激而加劇威脅。「被害人」的安全保障需超越書面保護令的範疇,結合科技設備監控加害人動態,才能有效預防危害發生。依據最高檢察署法學研究中心研究,確認如對家暴案件「加害人」、「被害人」雙方進行追蹤定位,並建立主動示警通知制度,應屬可行,且歐美國家已引入科技監控措施,用於家庭暴力案件。 三、西班牙自2004年起實施《針對性別暴力法》(Ley Organica de Medidas de Proteccion Integral contra la Violencia de Genero),其中「雙向監控」措施,「加害人」與「被害人」均配戴追蹤定位設備。一旦「加害人」接近「被害人」或禁區範圍,系統即刻發出聲光警示,並通知監控中心。此外,「被害人」可透過緊急按鈕求救,即便在無手機信號的情況下仍能發出警報。 四、法國2020年公布之第2020-1161號法令,規定家事法院得命受監控人於監控期間配戴具追蹤定位功能之「防接觸手環」。此裝置可同時對「加害人」與「被害人」進行即時定位,當「加害人」接近「被害人」時,自動發出警報並通知執法單位。此外,「加害人」另配置手機,以利監控中心隨時聯繫。「被害人」亦配置「緊急危難求救電話」(Telephone Grave Danger, TGD),能提供即時定位外,並可由監控中心即時聯絡,所設計之制度與西班牙相仿。 五、澳洲新南威爾士州(NSW)依據《家庭暴力保護法》(Family Violence Protection Act2008)提出Buddi配對裝置制度,受害人與加害人分別配備設備,若兩者接近則觸發警報並通知監控中心與受害人端。且當受害人感到威脅或危險時,可以按下Buddi裝置上的緊急按鈕,立即向警方發出求助信號,裝置會自動發送受害人的實時位置給警方,並啟動緊急響應程序。 六、此外,除規定施暴者強制配戴電子腳鐐(GPS)外,阿根廷推辦「受虐婦女警示裝置」(Dispositivo de Alerta para Mujeres Agredidas , DAMA),受害人可攜帶按鈕裝置,一按即向指揮中心通報,並開啟語音錄音與位置回報,警察立即趕往支援。而希臘「Panic Button」App民眾可透過手機App一鍵向警方發送GPS位置與警報,橫跨多區域使用。顯示,除被動的電子腳鐐限制加害人外,亦可透過科技設備對被害人進行即時救助,避免不幸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