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身心障礙者已逾一百二十五萬人,提案人認為現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對友善生活環境及就業薪資權益仍需強化。本草案修正部分條文,以使相關規範更明確並提升身障者生活權益。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使身心障礙者在無障礙生活環境與就業薪資權益等面向獲得更明確的保障規定,回應一百二十多萬身障民眾的需求。
主要影響對象
身心障礙者及其家庭、雇主、提供身障服務的政府機關與相關機構。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方向涉及友善生活環境與就業薪資權益等保障規範(原文未附逐條對照,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身障者友善環境與就業薪資權益、規範更明確;疑慮:具體條文與配套尚不明、新增義務對雇主與政府的成本與執行可行性。
政治雷達小叮嚀
提案理由未列具體條文,建議待委員會審查時對照條文版本再評估實際影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