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七條、第九條及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陳菁徽、廖偉翔等21人提案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七、九、十三條,將死亡原因回溯分析(CDR)適用對象從六歲以下擴大至未滿十八歲所有兒童及少年,並明定衛生主管機關辦理規劃權責。理由是兒少自殺通報倍增、現行回溯分析未涵蓋學齡與青少年。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有助於更全面掌握兒少(含學齡與青少年)死亡與自殺的風險因子,強化跨部會預防與政策回饋。
主要影響對象
未滿十八歲死亡的兒童及少年個案、其家庭,以及教育、社政、衛政相關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十三條將死因回溯分析年齡調整為未滿十八歲;併修第七條第二項第二款明定衛生主管機關辦理兒少死亡回顧之規劃;第九條配合調整,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補足現行制度缺口、參考英美法例全面守護兒少生命安全;疑慮:隱私保護、跨部會協作量能與主責機關權責落實需配套。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提醒:制度涉及敏感個資與跨部會整合,可關注隱私保護與執行細則的後續設計。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提案人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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