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條,明定政府全額補助六歲以下兒童的全民健康保險保費。提案以極端少子化、出生數持續下滑為由,主張落實「0-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由國家分擔早期育兒成本。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六歲以下兒童的健保保費由政府全額負擔,提案稱有助減輕育兒家庭財務壓力、促進醫療平權並回應友善生養期待。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六歲以下兒童及其家庭,以及健保財務與政府預算。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二十七條,明定中央政府全額補助六歲以下兒童的全民健康保險保費。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將育兒成本視為國家戰略投資、達成醫療平權、減輕育兒家庭負擔;疑慮:財源與長期財政負擔、政策對提升生育的實際成效。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屬少子化育兒支持的一環,留意財源安排與既有補助的整合。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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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案由
本院委員廖先翔、廖偉翔、林沛祥、游顥等16人,有鑑於我國正面臨極端少子化之國安危機,112年出生人數僅約13.5萬人,且114年11月統計該年度出生數持續低迷僅約9.8萬人,新生兒數較往年大幅衰退,為落實國家「0-6歲國家一起養」之政策核心精神,強化國家對戰略性人力資本之早期投資,並實質降低育兒家庭於子女發展關鍵期之社會成本支出,明定政府全額補助六歲以下兒童之全民健康保險保費,爰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兒童與少年為國家未來競爭力之核心儲備。鑑於我國總生育率長期低於人口替換水準,114年統計顯示出生數已呈現急遽下滑之趨勢,若不介入緩解,將導致未來撫養比失衡、勞動力供給不足及社會保險體系之財務風險。政府應將0-6歲之育兒成本視為國家級戰略投資,而非單一家庭之私部門責任,透過法制化補助,由國家分擔早期生養負擔,藉此穩定人口結構並保障社會永續發展。
二、0-6歲為生理發展與大腦神經連結之黃金關鍵期。研究指出,早期的毒性壓力或醫療資源匱乏,將顯著提高成年後罹患慢性疾病與情緒調節障礙之風險,進而衍生龐大之社會成本。明定中央政府全額負擔幼兒保費,能確保各經濟階層兒童均能平等參與健康保險體系,降低因家庭經濟波動導致的醫療資源缺口,達成醫療平權並厚植國民健康素質。
三、當前年輕族群面臨薪資增幅追不開資產膨脹之挑戰,育兒前期之固定支出常成為生育決策之重大阻礙。健保保費雖僅為家庭支出之一部分,但由政府全額支應,象徵國家對於生養責任的實質承諾。此舉有助於減少育兒家庭之邊際財務壓力,調整國家資源分配優先順序,並將資源精準投放於人口成長最關鍵之階段,以具體政策行動回應社會對友善生養環境之期待。
提案人
連署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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