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204920000

「國民年金法第三十一條、第五十三條及第五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6-04-14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修正《國民年金法》第三十一、五十三、五十四條之一,將原住民相關給付改由政府主動按期撥付(免逐年申請)、提高基本保證年金給付額度並把調整週期由四年縮短為二年,並授權主管機關就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金是否計入給付認定訂定統一標準。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原住民請領者可免除逐年申請的行政負擔,年金額度提高並更快反映物價,禁伐補償金的認定也有統一基準。
主要影響對象
原住民族年金請領者、領取禁伐補償金者及國民年金財政。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三十一條(給付主動發給機制)、第五十三條(給付額度與每二年調整)、第五十四條之一(授權訂定禁伐補償金納入認定的統一標準)。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主動撥付可減少資訊落差與掮客介入,調高給付因應通膨、保障原鄉基本生活;疑慮:增加財政負擔,禁伐補償金若一律排除可能讓少數高補償者仍取得資格、影響制度公平。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把「免申請、調額、補償金認定」三件事綁在一起,可分項看各自影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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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6-04-10,2026-04-1
交付審查2026-04-10,2026-04-1

案由

本院委員高金素梅、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有鑑於現行原住民給付制度採逐年申請、逐年審核方式辦理,不僅行政程序繁複,且原鄉長期受資訊落差影響,請領率難以提升,主管機關迄未提出有效改善方案,致使掮客介入空間滋生,形成制度性不利益,確有檢討修正之必要。查我國對具持續性之社會給付,早已有政府主動發給模式;今配合數位工具及跨機關資料勾稽機制之成熟,自應免除逐年申請負擔按期直接撥付,以兼顧制度穩定、行政效率及受領權益。又國民基本保證年金旨在維持受領人基本經濟生活,惟近年物價持續上漲,依主計總處公布之一百十三年全年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連續三年逾通膨警戒線,為避免給付因通貨膨脹而縮水,並兼顧社會給付制度間之衡平,爰提高給付額度,並將調整週期由每四年縮短為每二年。另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金,係因國家限制土地利用所生之損失補償,惟現行實務常未區辨其特殊性,致使補償反成不利益,影響原具資格者之基本生計。然若不問補償金額、土地規模及家庭整體經濟狀況而一律排除列計,亦可能使少數大量持有土地並領取高額補償者仍取得給付資格,動搖制度公平。爰增訂授權規定,由中央主管機關就禁伐補償金被納入認定條件、計算方式、排除範圍及相關基準,訂定統一標準,以兼顧補償本旨、個案正義及資源分配公平,爰擬具修正草案,以臻周延。綜上,爰擬具「國民年金法第三十一條、第五十三條及第五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以臻周延。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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