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法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國民年金法第三十九條,調整喪葬給付規定,由現行規定提高至十五個月,以強化對投保人的基本保障,因應物價上升和民生支出增加的現實需求。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國民年金保險投保人及其家屬,在面臨喪葬費用時獲得更實質的支持,解決部分經濟負擔。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國民年金法第三十九條,將喪葬給付調整為十五個月。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對投保人的基本保障,適度提高喪葬給付以因應現實需求;疑慮:可能增加國民年金保險基金的財務負擔,影響未來給付的可持續性。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關注財務影響評估和未來基金的可持續性規劃。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6-03-27,2026-03-3
交付審查2026-03-27,2026-03-3
案由
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蘇清泉、羅廷瑋、馬文君、王鴻薇、盧縣一等25人,有鑑於國民年金保險之喪葬給付規定自中華民國96年8月8日公布施行以來,迄今已逾18年7個月未曾調整。近年物價持續上升,民生支出負擔日益加重,已對多數民眾生活品質造成實質影響,惟相關保障機制未能與時俱進,致保障功能相對弱化,難以有效回應現實需求。為強化對投保人之基本保障,相關制度實有檢討與修正之必要,並應適度提高給付規定。爰比照《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四十條之規定,將喪葬給付調整為十五個月,並擬具「國民年金法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9)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國民年金法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