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平等工作法增訂第二十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增訂《性別平等工作法》第二十條之一條文,旨在建立長期照顧留職停薪制度,協助勞工在家庭照顧期間保留職位,減少就業中斷風險。此草案希望解決勞工因長期照顧而被迫離職的問題,保障其就業權益。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需要長期照顧家庭成員的勞工,解決其就業與家庭照顧的困境。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需要長期照顧家庭成員的勞工和其雇主。
修正了哪些條文
擬增訂《性別平等工作法》第二十條之一條文,建立長期照顧留職停薪制度。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建立長期照顧留職停薪制度,有助於勞工穩定就業和家庭照顧;疑慮:實施可能增加雇主人事成本和營運負擔。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此草案時,應關注其實施細節和配套措施。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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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6-04-10,2026-04-1
交付審查2026-04-10,2026-04-1
案由
本院委員林月琴、徐富癸、賴惠員等20人,鑑於《性別平等工作法》雖設有家庭照顧假制度,勞工於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罹患嚴重疾病或發生重大事故時得請假照顧,惟該制度仍以短期照顧為主,對於需長期照顧之情形仍顯不足。勞工常因長期照顧壓力而被迫離開職場,待照顧事由解除後再度就業,往往面臨中高齡失業及重新適應職場之困難。為兼顧家庭照顧需求與勞工就業權益,爰有必要建立長期照顧留職停薪制度,使勞工於照顧期間得以保留職位,減輕其就業中斷之風險,爰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增訂第二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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