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以提高國民年金給付最低保障金額,反映物價波動,保障參加國保民眾的基本生活所需;同時調整排富規定,與當前經濟環境相符,避免懲罰婚姻。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參加國保的民眾,尤其是無固定收入的未就業民眾,解決生活保障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參加國民年金保險的民眾,尤其是無固定收入的未就業民眾。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包括提高最低給付金額、調整排富規定、刪除懲罰婚姻的規定等;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提高國民年金給付最低保障金額,保障參加國保民眾的基本生活所需;調整排富規定,避免懲罰婚姻。疑慮:增加財政成本;調整排富規定可能不公平。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注意各方意見,平衡財政成本與社會福利。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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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6-03-27,2026-03-3
交付審查2026-03-27,2026-03-3
案由
本院委員王正旭、徐富癸等18人,有鑑於國民年金保險之被保險人多屬無固定收入之未就業民眾,爰提供最低給付之基本保障,由政府編列預算支應,故定有相關排富規定。鑒於現行國民年金給付最低保障之基本數額偏低,且調整幅度有限,難以即時反映物價波動;雖定有每四年調整機制,仍不足保障參加國保民眾之基本生活所需。又國保開辦迄今十七年,排富基準未曾調整,與當前經濟環境及民眾資產水準顯有落差,考量當前薪資所得提高及不動產漲幅等因素,有併同調整排富規範之必要。又現行以被保險人配偶未依限代繳保險費處以罰鍰之手段保障被保險人經濟安全,衍生懲罰婚姻之爭議,亦應納入檢討。綜上,為因應物價調漲,更貼近當前生活成本,落實政府照顧參加國保民眾之政策意旨,爰擬具「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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