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以調整給付金額和排富基準,藉此改善國民年金保險對被保險人的保障效果。現行國民年金給付金額已無法滿足最低生活水平,此修正案旨在使給付金額符合近年民眾生活成本。擬刪除強制被保險人配偶代繳保險費及其罰責規定,並強化被保險人的生活保障。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國民年金保險的被保險人,特別是無固定收入的未就業民眾,解決其基本生活保障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國民年金保險的被保險人,特別是無固定收入的未就業民眾。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條文包括刪除強制被保險人配偶代繳保險費及其罰責規定(第十五條及第五十條)、修正排富基準及建立定期調整機制(第三十一條)、調高各項給付之基本數額及增訂定期調整屆滿二年後之期中檢討機制(第五十四條之一)、增訂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第五十九條)。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提高國民年金給付金額,強化被保險人的生活保障,符合當前經濟環境和民眾資產水準;疑慮:修正案可能增加財政負擔,排富基準調整可能引發爭議。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過程中需關注各方意見,特別是財政部和勞動部的評估報告。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6-03-20,2026-03-2
交付審查2026-03-20,2026-03-2
案由
本院委員陳素月、蔡易餘、黃捷、陳亭妃等18人,有鑑於近年物價波動劇烈,現行國民年金給付金額已無法滿足被保險人之最低生活水平,致國民年金無法發揮原有效用。考量國民年金保險之被保險人多屬無固定收入之未就業民眾,為保障被保險人之基本生活,使國民年金給付金額得以符合近年民眾生活成本,爰擬具「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正排富基準,使其符合當前經濟環境及民眾資產水準,並提高各項給付之基本數額,以強化被保險人之生活保障,落實政府照顧參加國民年金保險民眾之政策意旨。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刪除強制被保險人配偶代繳保險費及其罰責規定。(修正條文第十五條及第五十條)
二、修正排富基準,並參照每四年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率及公告土地現值調幅建立定期調整機制。(修正條文第三十一條)
三、調高各項給付之基本數額;增訂定期調整屆滿二年後之期中檢討機制及請領條件之限制。(修正條文第五十四條之一)
四、增訂本次修正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修正條文第五十九條)
提案人
連署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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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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