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法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國民年金法第五十條,刪除配偶未代繳保險費的罰鍰規定,因現行規定被批評為懲罰婚姻的條款,恐有違比例原則及平等原則。現行規定對被保險人配偶施加連帶繳納義務和罰鍰,引起爭議。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被保險人的配偶,避免因連帶責任而承擔罰鍰,解決責任歸屬失衡的問題。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國民年金法第五十條,刪除有關強制被保險人配偶未代繳保險費罰鍰的規定。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刪除配偶連帶繳納義務,避免懲罰婚姻;疑慮:刪除規定可能降低催繳保險費的成效,影響國民年金財務穩定。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注意各方意見,平衡社會保險制度的需求與個人權益的保障。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6-03-13,2026-03-1
交付審查2026-03-13,2026-03-1
委員會審查2026-03-19
案由
本院委員賴士葆、李彥秀等28人,有鑒於國民年金係屬強制性社會保險制度,依法應強制納保,然其欠費處理機制與全民健康保險制度顯有不同,設有獨特的配偶連帶繳納義務,負有連坐罰則爭議,外界批評為懲罰婚姻的條款,恐有違比例原則及平等原則之虞。爰擬具「國民年金法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刪除配偶未代繳保險費罰鍰之規定。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鑒於國民年金係屬強制性社會保險制度,依法應強制納保,然其欠費處理機制與全民健康保險制度顯有不同,設有獨特的配偶連帶繳納義務,負有連坐罰則爭議,外界批評為懲罰婚姻的條款,恐有違比例原則及平等原則之虞。
二、依衛生福利部統計資料,截至一百十四年十月止,國民年金被保險人總數約二百八十六萬人,其中男性占百分之四十九點五五,女性占百分之五十點四五,女性人數僅較男性多約千分之九。與同期全國人口性別差距百分之一點五八相比,並無顯著性別結構失衡情形,尚難認定須特別透過配偶連帶責任加以調整之必要。
三、依現行制度,主管機關每年不定期抽選約二百名欠費被保險人發出催繳通知。被保險人經催繳仍未繳費者,即對其配偶發出催繳單;期限未完全繳納者,將處以罰鍰。被保險人未履行個人法定義務,卻由其配偶承擔行政罰責,責任主體與行為主體並非一致,顯有責任歸屬失衡之疑慮。
四、社會保險制度之目的,在於保障人民基本經濟安全,而非透過對配偶施以行政罰為催繳手段。現行以配偶未依期限代繳保險費處以罰鍰之方式,易生「懲罰婚姻」之負面觀感,爰修正本法第五十條規定,刪除有關強制被保險人配偶未代繳保險費罰鍰之規定。
提案人
連署人(26)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國民年金法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