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修正國民年金法第三十一條,調整排富基準以反映當前經濟環境及民眾資產水準,藉此提升國民年金對經濟弱勢國民的保障。該草案參考行政院修法版本,調高所得、土地及房屋價值的額度。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經濟弱勢國民確保老年經濟安全,解決資產增長與排富基準不符的問題。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國民年金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四款、第五款及第二項第二款,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調整排富基準有助於保障經濟弱勢國民老年經濟安全;疑慮:調高標準可能影響國民年金財務的可持續性。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關注修正草案對國民年金制度財務和實施面的影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