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此草案旨在回應《聯合國身障權利公約》的內容與精神,滿足身心障礙者的實際需求,明確規範自立生活支持服務及個人助理協助的範圍。草案擬具部分條文修正,以落實相關權益保障。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身心障礙者獲得更完善的自立生活支持服務及個人助理協助,解決其生活上的困難。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身心障礙者及其相關服務提供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部分條文以明確規範自立生活支持服務及個人助理協助的範圍;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落實身心障礙者權益,滿足其實際需求;疑慮:可能增加財政負擔,服務品質與資源分配需妥善規劃。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過程中需平衡權益保障與資源可行性。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2026-03-06,2026-03-1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6-03-06,2026-03-1
案由
本院委員羅智強、羅廷瑋、廖偉翔、王鴻薇等18人,為回應《聯合國身障權利公約》之內容與精神,另為因應身心障礙者實際需求,並明確規範自立生活支持服務及個人助理協助之範圍,爰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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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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