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法第十五條、第五十條及第五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此草案擬修正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旨在解決被保險人欠繳保險費時配偶被強制繳納的爭議,並調整年金給付結構以反映物價波動,提升國民年金保險(國保)民眾的基本經濟安全保障。草案希望藉此改革減少婚姻關係對繳費義務的影響,並使國保給付更符合時下經濟狀況。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國民年金保險的被保險人及其配偶,避免因婚姻關係而承擔不公平的繳費義務,同時調整年金給付以應對物價變動,保障國保民眾的基本經濟安全。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國民年金保險的被保險人及其配偶。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國民年金法第十五條、第五十條及第五十四條之一,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解決被保險人欠繳保險費時對配偶的不公平影響,調整年金給付以反映物價變動;疑慮:可能增加保險財務負擔,需要確保財務可持續性。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過程中需關注各界對財務影響和實施挑戰的意見。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6-02-24,2026-03-0
交付審查2026-02-24,2026-03-0
案由
本院委員范雲、陳冠廷、蔡易餘、陳俊宇等18人,鑑於國民年金自開辦迄今已逾十七年,現行制度就被保險人欠繳保險費時,由保險人書面限期命其配偶代為繳納,並配合裁處罰鍰之設計,易形成以婚姻關係加諸差別負擔之疑慮;此法自民國101年定標3,500元後,已逾14年未進行實質給付結構調整,難以即時反映物價波動,為提升國保民眾之基本經濟安全保障,爰擬具「國民年金法第十五條、第五十條及第五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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