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此草案旨在修正《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以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的精神,強化身心障礙者的權益保障和安全保護。草案針對合理調整、資訊近用、公共環境無障礙、福利機構管理及人身安全保障等面向進行修正。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此草案,能幫助身心障礙者獲得更完善的權益保障和安全保護,解決現行制度缺漏和防虐與安全保護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身心障礙者、相關機構和人員,以及社會大眾。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條文包括合理調整、資訊近用、公共環境無障礙、福利機構管理及人身安全保障等面向,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精神,強化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和安全保護;疑慮:修正條文可能涉及權責調整和經費增加,落實成效有待觀察。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此草案時,應關注修正條文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以及權益保障和安全保護的落實。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2026-01-30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6-01-30
案由
本院委員徐巧芯等16人,鑒於我國施行《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並完成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相關結論性意見已多次指陳現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於合理調整、資訊近用、公共環境無障礙、福利機構管理及人身安全保障等面向,尚有制度缺漏。復近年身心障礙者於機構或照顧場域遭不當對待、虐待或疏於保護之事件屢有發生,顯示現行監督、防護及責任機制仍有強化必要。為回應國際審查意見、完善防虐與安全保護制度,並因應身心障礙者多元支持需求,爰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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