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採購法第九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草案擬修正《政府採購法》第98條條文,將「外籍勞工」改稱為「移工」,以更中性、友善的用語取代具有貶抑與歧視性質的稱呼,落實尊重多元的原則。該修正案由委員王鴻薇、廖偉翔、蘇清泉等20人提出,旨在改善社會對移工的觀感與態度。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外籍移工,改善他們在社會中的形象與處境,解決因歧視性稱呼而導致的不公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外籍移工、相關產業雇主與社會大眾。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政府採購法》第98條條文,將「外籍勞工」改稱為「移工」。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落實尊重多元,改善移工形象;疑慮:可能增加行政成本,新用語推廣需加強教育。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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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交通委員會)2026-01-30
交付審查2026-01-30
案由
本院委員王鴻薇、廖偉翔、蘇清泉等20人,外籍移工在我國各行各業缺工情形愈加嚴重下,對產業發展與社會照護肩負重要影響力。但社會大眾對「外勞」、「外籍勞工」等詞彙時常與負面事件連結,並形成具有貶抑與歧視性質之稱呼。為落實尊重多元,改以更中性、友善之「移工」為表述於法規用語,爰擬具「政府採購法第九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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