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訂《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四條之一,針對國防軍品採購建立「盡職調查」制度。提案起因於有得標廠商資本額遠低於採購金額、營業項目與採購不符(如室內裝修公司承包炸藥原料、茶行承包資通訊維護),擬責成中科院辦理廠商背景與資格審查。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能補強軍品採購中廠商資格審查的把關,降低不具相關能力廠商承攬高機敏國防案件的風險。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國防部、中科院、參與軍品採購的廠商及採購承辦單位。
修正了哪些條文
新增第一百零四條之一,建立國內軍品釋商盡職調查制度並授權中科院辦理;具體條文文字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認為現行第一百零四條除外規範下廠商資格審查偏寬鬆,國安採購應從嚴把關。疑慮:須關注新增審查機制的執行成本、權責歸屬與是否增加行政負擔之相關討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可注意「盡職調查」的範圍與標準如何在條文中具體界定,避免淪為形式。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