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217870000

「政府採購法第九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排入院會
最新進度
2026-06-23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修正政府採購法第九十八條,將條文中「外籍勞工」等用語正名為「移工」。提案理由為配合行政院自一○八年起將外僑居留證事由改為「移工」的實務做法,並呼應兩公約消弭歧視、保障平權的精神。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使政府採購法用語與行政實務一致,並回應對移工勞動主體尊嚴與去標籤化的訴求。
主要影響對象
在政府採購相關場域工作的移工,以及適用政府採購法的機關與廠商。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政府採購法第九十八條,將條文內「外籍勞工」等用語修正為「移工」。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用語正名彰顯勞動者尊嚴、與行政實務及國際人權公約接軌;疑慮:僅修單一條文用語、實質效果有限,是否應通盤檢視各法用語仍待討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用語正名雖屬文字調整,但反映立法的價值取向,可一併留意其他法規是否同步更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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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2026-06-12,2026-06-1

案由

本院委員傅崐萁、蘇清泉、王鴻薇等18人,有鑑於跨國勞動力已然成為我國經濟維繫與社會照護之關鍵支柱。惟查,我國現行法制,仍多處留存「外籍勞工」或坊間簡稱之「外勞」等用語。此類詞彙在社會長期使用下,容易形塑特定之刻板印象與標籤化疑慮,難以彰顯對勞動主體尊嚴之重視。為貫徹《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CESCR)中保障平權、消弭歧視之普世精神,且配合我國行政體系自民國一百零八年起,已將外僑居留證事由正名為「移工」之實務變革,法律層面實應與時俱進。考量法律文字不僅具備規範效力,更肩負著價值引導與政策示範之社會責任。為以法制革新帶動社會氛圍,營造公平、包容且尊重多元之友善勞動環境,爰擬具「政府採購法第九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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