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動物保護法第25條,提高虐待動物等刑度至5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嚇阻相關犯罪行為;現行條文最高僅2年以下有期徒刑,已不符合社會期待與國際水準。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提高對動物的保護力度,減少虐待與棄養等事件發生。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飼養動物者、動物保護團體及相關司法單位。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動物保護法第25條,將刑度由2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至5年以下有期徒刑。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提高刑度有助嚇阻犯罪、保障動物福利、與國際接軌;疑慮:提高刑度可能增加司法負擔、涉及人身自由限制需審慎評估。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過程需平衡保護動物權益與人身自由限制,確保修正案落實有效。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2026-01-02,2026-01-0
交付審查2026-01-02,2026-01-0
案由
本院委員魯明哲、洪孟楷、呂玉玲等16人,鑒於近年我國動物保護事件呈持續上升趨勢,依農業部資料,2021至2024年間動保舉發案件數增加逾25%,同期間家犬與家貓數量分別成長19%與50%,伴隨飼養普及與網路傳播效應,虐待、棄養與透過網路直播、影音平台公開虐待寵物等行為仍頻傳,社會觀感深受衝擊;又,現行動物保護法第25條刑度僅2年以下,相較於英國、日本、加拿大等國最高5年刑期,顯與社會正義感及國際水準不符,為回應社會對保護動物生命與提升嚇阻力的期待,爰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以彰顯我國保障動物福利之決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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