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此草案旨在修訂《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完善制度,建立包容、無障礙之社會。草案提出修法改善「個人協助服務」、「社區居住」等內容,落實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所倡導之平權精神與國際標準。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身心障礙者獲得更好的權益保障和服務,解決現行政府保障制度與國際標準的落差問題。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完善制度,建立包容、無障礙之社會;疑慮:修法可能增加財政負擔,落實難度較高。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過程中需關注各方意見,確保修法符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的需求。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5-12-19,2025-12-2
交付審查2025-12-19,2025-12-2
委員會審查2026-01-07
委員會審查2026-01-21
委員會審查2026-01-22
委員會發文2026-01-30
案由
本院委員萬美玲、林沛祥等17人,有鑑於114年7月15日修正之《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條文規範內容僅涵蓋第五十三條,關於大眾運輸系統「優先席」之規定,然身心障礙者急需修法改善之「個人協助服務」、「社區居住」等內容皆未納入審議,又身心障礙者因政府政策未完善,相關之無障礙設施、服務亦尚未完備,難以協助身心障礙者表達其意見與影響決策;此外,現行政府施行之保障制度與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所倡導之平權精神與國際標準存在落差。為完整保障身心障礙者之權益、回應身心障礙聯盟對本法之修法期待,爰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以期完善制度,建立包容、無障礙之社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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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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