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179970000

「中華民國刑法第七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5-12-23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擬修正《中華民國刑法》第77條,針對重大犯罪者如故意殺人、殺人未遂等,法院可判決無假釋的終身或長期監禁,以強化社會防衛功能。此修正草案參酌美國、英國及德國等國的立法例和司法實務。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將有助於強化社會對重大犯罪的防範,保障民眾安全;同時也回應國際對重罪不得假釋等議題的關注。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重大犯罪者,如故意殺人、殺人未遂等罪犯,以及司法系統。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中華民國刑法》第77條,新增針對特定重大犯罪者法院可判決無假釋的規定;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社會防衛功能,回應國際趨勢;疑慮:可能侵犯人權,特別是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的規定可能過於嚴苛。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此草案時需平衡社會安全與人權保障。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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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025-12-19,2025-12-2
交付審查2025-12-19,2025-12-2

案由

本院委員洪孟楷、林沛祥、羅廷瑋等18人,有鑑於當今全球對重罪不得假釋等議題之關注日益增強,許多國家積極檢討並調整相關法令制度或措施,以回應時代及社會環境變遷之需求。參酌美國、英國及德國之立法例及司法實務判決等規範,我國應有研議增訂終身或長期監禁不得假釋等規定之討論空間,爰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七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明定故意殺人、殺人未遂、犯第二百八十六條第六項或第七項之罪,以及其他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情節重大者,經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逾十年者,法院得同時宣告不得假釋,以達社會防衛功能。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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