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175690000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審查完畢
最新進度
2026-01-30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此草案旨在修正《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以落實身心障礙者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權利、自主決策和近用法庭的權利。草案擬針對行政和司法程序進行調整,設立支持服務機制,減少身心障礙者在行使權利時的障礙。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此草案,能幫助身心障礙者更平等地行使權利,獲得更完善的支持服務。解決當前身心障礙者在司法和行政程序中面臨的不平等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身心障礙者及其相關支持服務提供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部分條文以加強支持服務機制和權益保障,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促進社會平等;疑慮:實施成本和機關調整難度可能較大,資源分配和執行成效存疑。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此草案時,應關注其可行性、實施細節和資源分配問題。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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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5-11-28,2025-12-0
交付審查2025-11-28,2025-12-0
委員會審查2025-12-10
委員會審查2026-01-07
委員會審查2026-01-21
委員會審查2026-01-22
委員會發文2026-01-30

案由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鑑於我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實施多年,相關行政與司法程序尚未全面建構合理調整與支持服務機制,致身心障礙者於行使權利時仍存不平等障礙。為回應國際審查意見,並落實障礙者法律前平等、自主決策與近用司法等核心權利,爰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民眾黨陳昭姿黃國昌張啓楷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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