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174450000

「有線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5-11-25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此草案旨在修改有線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以促進數位傳播產業的健全發展與公平競爭。草案擬將有線電視系統、多媒體內容傳輸平台和其他供公眾收視聽播送平臺之訂戶數一併納入計算,以擴大計算有線電視業者市佔率之分母。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有線電視業者與其他供公眾收視聽播送平臺事業間產生良性競爭,促進數位傳播產業轉型。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有線電視業者、其他供公眾收視聽播送平臺事業及民眾收視權益。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有關訂戶數計算、市佔率分母、主管機關審查期限、頻道變動備查、換照要件等條文。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促進數位傳播產業轉型與公平競爭;疑慮:法規變更可能影響業者營運發展及民眾收視權益。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此草案時,應注意各方意見平衡與法規實施後的影響評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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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交通委員會)2025-11-21,2025-11-2
交付審查2025-11-21,2025-11-2

案由

本院委員翁曉玲、賴士葆等18人,有鑑於在數位匯流環境下,有線電視與IPTV、OTT TV等供公眾收視聽播送平臺事業間具服務替代性之競爭關係,然有線電視市場受限於法規訂戶上限的限制,既無法與其他供公眾收視聽播送平臺產生良性競爭,甚且因全國有線電視訂戶數下降,而被迫下調訂戶數,形成極不公平之現象,故宜將有線電視系統、多媒體內容傳輸平台和其他供公眾收視聽播送平臺之訂戶數一併納入計算,擴大計算有線電視業者市佔率之分母,以促進數位傳播產業轉型的健全發展與公平競爭。又,為避免申設、變更、登記許可之准駁期間處於懸而未決之狀態,影響業者營運發展及民眾收視權益,爰增修主管機關審查期限、頻道變動備查之規定。再者,為鼓勵表現良好之系統經營業者,增訂得免予評鑑及應准換照的要件,並明訂換照當年免予評鑑之規定;考量中央主管機關對系統經營業者所作之撤照或否准換照之處分,直接影響業者和民眾視聽權益,業者損害亦有難以回復之情事,增訂受廢止執照、撤銷執照或駁回換照申請處分者,於訴訟判決確定前仍得繼續營運等,爰擬具「有線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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