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採購法第九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草案擬修正政府採購法第九十八條條文,將「外籍勞工」用詞修正為更尊重勞動者身分的名稱,以消除歧視與階層意涵;藉此確立對跨國勞動者之尊重與平等對待。推動此修正案是為了與時俱進,符合國際人權及勞動權保障意識的提升。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跨國勞動者,解決其身分標籤問題;同時有助於促進國內勞動環境的平等和尊重。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政府採購法第九十八條條文中之「外籍勞工」用詞;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修正案有助於提升勞動者尊嚴和人權保障;疑慮:可能涉及行政和法規調整的成本和複雜性。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過程中需平衡各方意見,確保修正案能有效落實其預期目標。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交通委員會)2025-11-21,2025-11-2
交付審查2025-11-21,2025-11-2
案由
本院委員黃健豪等18人,鑑於我國長期使用「外籍勞工」一詞,惟隨國際人權及勞動權保障意識之提升,「外籍勞工」一詞未能充分體現該群體作為人之主體地位與其受憲法與國際人權保障之基本權,故內政部移民署自108年5月開始,正式將居留證上之居留理由由「外籍勞工」修正為「移工」,為考量工作者本身之人性尊嚴,消除語言上可能造成的歧視與階層意涵,確立對跨國勞動者之尊重與平等對待,遂修正政府採購法第九十八條「外籍勞工」之法條文字,爰擬具「政府採購法第九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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