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草案擬修正《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重點在改善個人協助服務、社區居住等權益,並使法規更符合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的平權精神。此修正旨在落實身心障礙者的權益保障,滿足其參與社會的需求。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身心障礙者獲得更完善的個人協助服務和社區居住環境,促進他們更充分地參與社會事務。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身心障礙者及其相關服務提供者。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落實身心障礙者權益,促進社會包容;疑慮:實施成本和可行性問題,是否能有效解決現行障礙。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過程中需平衡權益保障與實施可行性。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5-11-21,2025-11-2
交付審查2025-11-21,2025-11-2
委員會審查2025-12-10
委員會審查2026-01-07
委員會審查2026-01-21
委員會審查2026-01-22
委員會發文2026-01-30
案由
本院委員王育敏、徐巧芯、廖偉翔等17人,有鑑於114年7月15日修正之《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條文僅涵蓋第五十三條關於大眾運輸系統「優先席」之規定,而急需修法改善之「個人協助服務」、「社區居住」等內容皆未納入審議。又身心障礙者因政府政策或無障礙設施、服務尚未完備,難以充分表達意見與影響決策;此外,現行政府之相關保障機制亦與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所倡導的平權精神及國際標準存在落差。為保障身心障礙者之權益,並回應身心障礙聯盟對本法之修法期待,爰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以期建立包容、無障礙、重視多元參與聲音之社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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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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