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草案旨在修正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配合新版財政收支劃分法施行後地方政府財源增加,將原由中央負擔的國民年金津貼性質給付所需經費,改由各級地方政府共同負擔,以落實財政資源分配公平合理。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地方政府落實照顧弱勢的政策意旨,解決中央財政規劃能力的問題。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條文第三十六條,將原由中央主管機關負擔之津貼性質給付所需經費,改由各級地方政府共同負擔;修正條文第三十條、第三十四條、第四十二條及第四十七條,酌修文字。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落實地方自治、維護中央財政規劃能力、公平分配財政資源;疑慮:地方政府財力不均可能影響弱勢群體權益、中央財政規劃能力可能受影響。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注意地方政府財力差異及中央財政規劃能力的影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