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國民年金法,將津貼性質給付所需經費由中央主管機關負擔,改為由各級地方政府共同負擔,以落實財權與事權相符原則。藉此調整中央與地方權責,配合新版財政收支劃分法施行。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地方政府承擔更多治理責任,落實統籌分配稅款運用於照顧弱勢之政策。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國民年金法相關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地方政府財源增加,應承擔更大治理責任;疑慮:地方財政負擔加重,可能影響弱勢群體權益。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關注中央與地方權責調整對弱勢群體權益的影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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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5-11-07,2025-11-1
交付審查2025-11-07,2025-11-1
案由
本院民進黨黨團,鑑於新修正通過的財政收支劃分法施行後,大幅增加地方政府財源,地方政府獲得更多財源之同時,應承擔更大的治理責任,錢權與課責始能相對稱。基於財權隨事權分配原則,爰擬具「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參照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之「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財力分級表」,將津貼性質給付所需經費,由現行中央主管機關負擔,修正為由各級地方政府共同負擔,以配合新版財劃法同步調整中央與地方之權責,並落實統籌分配稅款運用於照顧弱勢之政策意旨。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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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法律:國民年金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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