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修正國民年金法,將津貼性質給付所需經費由中央主管機關負擔,改為由各級地方政府共同負擔,以落實財權與事權相符原則。藉此調整中央與地方權責,配合新版財政收支劃分法施行。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地方政府承擔更多治理責任,落實統籌分配稅款運用於照顧弱勢之政策。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國民年金法相關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地方政府財源增加,應承擔更大治理責任;疑慮:地方財政負擔加重,可能影響弱勢群體權益。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關注中央與地方權責調整對弱勢群體權益的影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