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十一條,納入電子科技監控措施,以強化保護令效力,提升被害人生命安全保障。近期國內多起家庭暴力命案顯示現行制度有其限制,需要更即時的預防機制。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家庭暴力被害人,及時預防加害人的接近或侵害行為,提供更穩定與持續的安全保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十一條,納入電子科技監控措施。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保護令效力,及時預防家庭暴力;疑慮:隱私權問題、科技監控措施的可行性與有效性。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過程中需平衡保護被害人安全與加害人權益,以及社會對科技監控措施的接受度。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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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2025-10-28
交付審查2025-10-28
案由
本院委員羅廷瑋、廖偉翔、林沛祥、謝龍介等16人,國內近期接連發生多起重大家庭暴力命案,即使法院已核發保護令,仍不足以即時阻卻加害人之接近或侵害行為,被害人仍持續暴露於高度危險之中,導致社會憾事一再發生。此顯示現行制度過度依賴被害人於事後報案,無法在危害發生前即時預防,亦使警政、社政等執行單位疲於奔命,難以提供被害人穩定與持續之安全保障。為強化保護令效力,提升被害人生命安全保障,爰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納入電子科技監控措施,以建立即時警示與預防保護機制,強化家庭暴力防治體系之完整性,杜絕悲劇再度發生。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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