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162750000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一百零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5-10-14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擬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02條,針對未禁止兒童及少年飲酒的父母或監護人,納入親職教育輔導範圍,以降低少年飲酒率和相關健康風險。現行法規僅對未禁止毒品施用者規範親職教育輔導,但未涵蓋飲酒情形。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少年,降低飲酒造成之健康風險與社會安全問題;並能強化家庭照顧責任,促進父母或監護人了解飲酒危害。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父母或監護人,以及未成年兒童及少年。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第102條第一項第一款,新增「未禁止兒童及少年飲酒」納入親職教育輔導範圍。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家庭照顧責任,有效降低少年飲酒率和相關健康風險;疑慮:可能增加家長負擔和壓力,實施成效有待觀察。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應關注親職教育輔導的具體實施方案和資源分配。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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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5-10-14
交付審查2025-10-14

案由

本院委員林倩綺等17人,鑒於國民健康署調查顯示,國、高中職學生飲酒率偏高,少年飲酒行為不僅與癌症等重大疾病高度相關,亦影響大腦發育與心理健康,更增加交通事故、暴力事件及性侵風險。現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僅針對未禁止施用毒品等行為者規範親職教育輔導,卻未涵蓋未禁止飲酒情形。為強化家庭照顧責任,並有效降低少年飲酒造成之危害,爰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一百零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將未禁止兒童及少年飲酒亦納入親職教育輔導之範疇。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調查顯示,超過四成少年一年內曾飲酒,其中每日飲酒超過一杯者比例達六成以上,取得來源多半來自父母或家人直接提供,顯見家庭在少年飲酒問題中的關鍵角色。酒精代謝產物乙醛已被世界衛生組織列為一級致癌物,且國人由於基因特性使逾半人口缺乏代謝能力,少年飲酒將大幅增加未來罹癌風險與成癮問題。現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四十三條已禁止少年飲酒,但對未禁止少年飲酒之父母或監護人,僅能依第九十一條處以罰鍰,欠缺教育性介入。相較於罰鍰,親職教育更能改變家長態度與行為,落實兒少保護責任。
二、本次修正第一百零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將「未禁止兒童及少年為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行為」納入應接受親職教育輔導之範圍。透過教育取代單純罰鍰處罰,促進父母或監護人了解飲酒危害,改善管教與照顧方式,減少家庭縱容少年飲酒之情形。補足現行制度漏洞,從家庭源頭加強防制少年飲酒,降低其對身心健康與社會安全造成的長期危害,並提升法制完整性與實務可行性。

提案人

連署人(16)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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