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廣播電臺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草案擬修正中央廣播電臺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主要是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後中央廣播電臺主管機關的變更,以及強化其公共性、包容性與國家溝通功能。修正內容包括更新主管機關名稱,並推動多語服務與資訊平權。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中央廣播電臺更好地提供多元文化與弱勢族群的資訊服務,強化國家公共資訊與國際傳播平台的功能。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中央廣播電臺的運營與管理,以及相關行政機關的職責。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更新主管機關名稱,強化中央廣播電臺的公共性與包容性;疑慮:落實多語服務與資訊平權可能增加運營成本,影響廣播電臺的財務狀況。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過程中需關注主管機關變更與多語服務推動的具體實施方案。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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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2025-09-30
交付審查2025-09-30
案由
本院委員郭昱晴、莊瑞雄等19人,有鑑於行政院組織改造後,「中央廣播電臺」主管機關已由新聞局調整為文化部,為符合法制現況,爰修正相關條文名稱;並考量中央廣播電臺作為國家公共資訊與國際傳播平台,應兼顧多元文化與弱勢族群資訊近用,推動多語服務與資訊平權,以強化其公共性、包容性與國家溝通功能,爰擬具「中央廣播電臺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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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中央廣播電臺設置條例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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