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12920000

「中央廣播電臺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4-03-19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修正中央廣播電臺設置條例部分條文,將主管機關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由新聞局改為文化部,修正央廣的國際與多元語言推廣任務,並增訂董監事性別比例規定。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提案方稱有助提升我國國際能見度、對國內移民及外籍人士提供多元語言服務,並透過性別比例落實董監事組成多元。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中央廣播電臺、其閱聽眾(含國際聽眾與國內移民、外籍人士)及董監事組成。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主管機關為文化部、修正央廣推廣任務(國際傳播與多元語言服務),並增訂董監事性別比例規定。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央廣為唯一對國際廣播的公共媒體,應強化國際傳播、多元語言服務並落實性別平等;疑慮:新增任務與性別比例規定的執行細節、資源配置等仍待討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公共媒體職能調整可同時留意預算與獨立性等配套。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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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2024-03-15,2024-03-1
交付審查2024-03-15,2024-03-1

案由

本院委員陳秀寳等21人,為保障民眾媒體近用權,促進資訊傳播並提升我國國際能見度;爰擬具「中央廣播電臺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正中央廣播電臺之推廣任務,並落實性別平等保障。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中央廣播電臺之主管機關,因應行政院組織調整,已於民國101年由行政院新聞局移交文化部管轄,爰修正中央廣播電臺之主管機關為文化部。
二、中央廣播電臺係為我國唯一向國際社會提供廣播服務之公共媒體,應肩負促進國際社會對我國多面向的認識,並傳播我國資訊,提升我國的國際能見度,持續與國際接軌。而因應全球化社會人口移動頻繁,中央廣播電臺亦應向國內之移民及外籍人士提供多元語言之傳播服務,提升其對我國社會、文化、政經等多面向瞭解。
三、為落實性別平等,保障任一性別參與公共事務之權利;並促進中央廣播電臺之董監事會議有多元觀點,爰增訂董監事性別比例之規定。
四、為保障民眾媒體近用權,促進資訊傳播並提升我國國際能見度;爰擬具「中央廣播電臺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正中央廣播電臺之推廣任務,並落實性別平等保障。

提案人

連署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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