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由台灣民眾黨黨團提出,修正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七條,理由是「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已於114年5月28日公布施行、原「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已廢止,現行勞基法放假日規定與新法不符,故配合作文字與引用上的調整。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使勞動基準法關於放假日的規定與新通過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銜接一致,減少法規適用上的衝突與爭議。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勞工與雇主,以及勞動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七條,配合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之施行,調整放假日之依據與引用(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使勞基法放假規定與新法一致、消除法規矛盾;疑慮:應確認此次調整是否僅為法規銜接、抑或牽動勞工實際休假日數。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案為配合新法的銜接性修正,建議比對修正前後條文確認放假日內容是否實質不變。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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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5-07-04,2025-07-0
交付審查2025-07-04,2025-07-0
案由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鑒於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業已於一百十四年五月二十八日經總統公布並施行,且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已無適用餘地並廢止,現行勞動基準法關於放假日之規定顯與法規不符,爰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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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法律:勞動基準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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