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此草案旨在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精神,加強身心障礙者人身安全保護,消弭歧視並促進就業。草案擬具部分條文修正,以回應國際審查委員的結論性意見。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身心障礙者獲得更好的權益保障和人身安全保護,促進就業與繼續僱用。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身心障礙者及其相關權益保障機構。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部分條文以加強身心障礙者人身安全保護、消弭歧視並促進就業;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精神,保障身心障礙者權益;疑慮:修正草案可能增加財政負擔,執行難度較高。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此草案時需平衡權益保障與可行性。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5-07-04,2025-07-0
交付審查2025-07-04,2025-07-0
委員會審查2025-12-10
委員會審查2026-01-07
委員會審查2026-01-21
委員會審查2026-01-22
委員會發文2026-01-30
案由
本院委員林月琴、賴瑞隆、莊瑞雄等18人,有鑑於我國應有積極作為以回應國際審查委員所提之結論性意見,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精神,並因應身心障礙者需求,加強身心障礙者人身安全保護,消弭身心障礙歧視,促進就業與繼續僱用,爰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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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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