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劉建國、王美惠、莊瑞雄、王義川等17人提案修正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五條。提案理由是新手父親及伴侶協力待產的意願增加卻苦於假別不足,且產前教育課程有助孕產經驗與親職銜接,因此擬調整相關陪產或產前相關假別規定,以營造友善孕產職場、兼顧工作與家庭。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孕產家庭中的配偶或伴侶可望取得更充足的協力待產或產前相關假別,主張有助分擔孕產照顧並促進工作家庭平衡。
主要影響對象
孕產家庭的受僱者及其配偶或伴侶,以及雇主。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十五條,原文未提供逐條對照文字,依提案理由係調整陪產協力待產與產前相關假別規定,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回應雙親共同育兒趨勢、友善孕產職場、產前教育有助親職銜接;疑慮:增加假別對雇主人力與營運成本的衝擊、適用範圍與請假認定。原文未列逐條內容,相關論點以提案理由為據。
政治雷達小叮嚀
假別法案魔鬼在天數與適用對象,審查版本出來後可比對到底放幾天、誰能用。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