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法第七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提案修正《建築法》第77條,強化主管建築機關對「有公安危險之虞」建築物的檢查義務。提案目的是提升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能有助於提升老舊或有疑慮建築物的公安檢查強度,保障使用者與周邊民眾安全。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建築物所有人與使用人、地方建築主管機關,以及一般公眾的公共安全。
修正了哪些條文
詳見原文說明。提案敘明修正第77條以強化檢查義務,未於說明中載明具體修正條文文字。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提升公共安全、強化主管機關檢查義務、保障生命財產;疑慮:可能引發行政量能、執行成本與業主負擔的討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強化檢查義務時,可留意主管機關執行配套與量能是否同步規劃。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2025-06-27,2025-07-0
交付審查2025-06-27,2025-07-0
案由
本院委員羅智強、羅廷瑋、邱鎮軍等16人,為提升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強化主管建築機關對有公安危險之虞建築物的檢查義務,爰擬具「建築法第七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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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法律:建築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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