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擬刪除處罰懷胎婦女墮胎的刑罰規定並修正相關規範。提案理由援引CEDAW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第24號一般性建議,建議修訂視墮胎為犯罪的法律、撤銷對墮胎婦女的懲罰性措施。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懷胎婦女自行或聽從墮胎將不再受刑法處罰,提案方認為可回應國際公約對婦女權益的建議。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育齡婦女、醫療人員及社會各界對生命權與身體自主權的價值討論。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刪除處罰懷胎婦女墮胎的刑罰規定並修正相關條文;提案說明欄未列具體條號對照,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呼應CEDAW建議、保障婦女身體自主、撤銷懲罰性措施;疑慮:涉及胎兒生命權保護、社會倫理與既有法制配套,部分團體持保留或反對立場。
政治雷達小叮嚀
此屬高度價值分歧議題,建議併看不同立場團體的公開論點再形成看法。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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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025-06-13,2025-06-1
交付審查2025-06-13,2025-06-1
案由
本院委員賴惠員等17人,有鑑於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所設立之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於八十八年第二十屆會議提出第二十四號一般性建議,其中第三十一點第C款建議,盡可能修訂視墮胎為犯罪之法律,以撤銷對墮胎婦女的懲罰性措施,爰擬具「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刪除處罰懷胎婦女墮胎之刑罰規定,並修正相關規範。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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