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第七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修正中華民國刑法第七十七條,針對重大兒虐事件,將犯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凌虐兒少致重傷或致死等加重結果之罪)者排除於假釋適用之外,使這類犯人不得提前假釋出獄。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犯嚴重兒少凌虐罪者將無法適用假釋,提案者認為可避免提前出獄再危害社會,並強化提高刑度的修法效果。
主要影響對象
犯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相關罪名的受刑人、司法與矯正機關,及兒少保護相關各界。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中華民國刑法第七十七條(假釋)條文,將犯第二百八十六條之罪者排除於得適用假釋之列。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重大兒虐事件頻傳,僅提高刑度不足,應排除虐童致死等罪的假釋以落實司法正義、保護兒少;疑慮:全面排除假釋可能影響刑罰個別化與更生機制,與其他重罪假釋規定的一致性待討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假釋制度修正牽動整體刑事政策,可留意是否與其他重罪假釋限制案一併審查。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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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025-06-03
交付審查2025-06-03
案由
本院委員邱鎮軍、蘇清泉、廖偉翔等19人,有鑑於近年來重大兒虐事件不斷發生,為落實司法正義,守護兒少安全,除了提升刑責,亦應排除犯第二百八十六條之罪者適用假釋之規定,爰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七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依據統計2017年至2022年止,全國至少有47名兒童及少年係遭嚴重虐待手段殺害而死亡,過去十年(2015至2024)間共有261位兒童及少年遭施虐死亡,其中屬父母、照顧者等家庭成員不當對待致死235人,依契約或職務對兒少有照顧義務之人不當對待致死則為26人。
二、經查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雖然對於凌虐兒少者定有加重結果之處罰規定,惟僅靠提高刑度並不足以有效遏止此類事件的發生,若缺乏針對施虐者申請假釋的限制規定,虐童犯可能提前獲得假釋,再度造成對社會的危害,不僅可能讓施虐者輕視司法正義,亦使提高刑罰的修法效果大打折扣。為了有效保護兒童的身心安全,應立法限給慮童罪犯假釋之適用,確保司法公正與社會安全,以儆效尤。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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