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及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以近年詐騙案件與財損金額屢創新高為由,提議修正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普通詐欺)及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加重詐欺)條文,加重有期徒刑刑度與罰金數額。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提高詐欺犯罪的刑責,提案者期望藉此增強嚇阻效果、保障國人財產與電信網路使用安全。
主要影響對象
詐欺犯罪行為人、被害民眾及司法、檢警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及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提高詐欺與加重詐欺罪的有期徒刑刑度及罰金數額。具體條文文字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詐騙案件與財損暴增、現行刑度不足以嚇阻;疑慮:單純加重刑度的嚇阻效果、與整體防詐策略的搭配是否足夠。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詐欺刑責調整常與多項打詐法案併同討論,可留意是否與防詐專法等其他措施一起審查。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025-05-02,2025-05-0
交付審查2025-05-02,2025-05-0
案由
本院委員邱鎮軍、蘇清泉、謝龍介、林沛祥、羅廷瑋等20人,有鑑於近年我國詐騙問題嚴重惡化,詐騙案件及人民財損金額不斷創下新高,政府遏止詐騙犯罪作為亟待加強,且詐欺刑度不足產生威嚇效果,為提升國人財產安全,爰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及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加重詐欺刑責。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我國詐騙犯罪快速惡化,近五年詐欺案件及財損金額皆創新高,根據警政署統計,2020年詐欺案件為23,054件,至2024年已增加到122,805件,增幅433%,財損金額從42.5億元增至502.5億元,人民財安全備受威脅。
二、另電信網路詐欺案件亦逐年增加,依法務部電信網路詐欺案件偵查終結情形統計,2021年至2024年合計犯罪人數從115,637人增至207,485人,增幅達79%,顯見電信網路詐欺問題日益嚴重,危及電信網路使用安全。
三、爰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及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加重有期徒刑之懲罰刑度及罰金數額,以保障國人財產及電信網路使用安全。
提案人
連署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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